官媒《人民日报》发声之后,东方航空的立场在短短一夜之间出现明显转向。
10 月 3 日下午,东航针对空姐遭乘客逼迫下跪事件,再度对外发布情况通报。
值得留意的是,在这份最新通报当中,东航首次直接点出涉事乘客欧某某的姓名。
东航在通报中指出,旅客欧某某的相关举动,已经涉嫌扰乱机舱内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东航员工的人格尊严以及正常履职的合法权利。目前东航已经就该事件向公安报案,同时暂停为这名旅客提供航空承运服务。
反观数日之前,东航对此事的表态完全是另一番模样。
笔者印象很深,9 月 30 日下午,东航曾经发布一篇大约五百字的通报说明事件经过。这份文稿措辞极为保守,全文甚至完全没有出现 “下跪” 这一关键词。
对于涉事空姐,通报只用四个字概括状态:受到惊吓。
但要分清,单纯受到惊吓,和被他人逼迫下跪,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惊吓,代表当事人只是自身遭遇恐惧;而后者,代表存在外力强迫的行为。
一个双膝跪地的当事人,在官方说明里只被描述成受到惊吓。
正是这种表述上的取舍,直接推动事态不断升级,最终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倘若事件刚发生,东航就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自家员工,整件事根本不会发酵到如今的程度。可东航当时并没有这么做。面对员工遭受欺辱,早期通报只是简单一笔带过,既没有对事件作出定性,也没有提出任何追责方案。
先分析 9 月 30 日东航首份通报饱受大众质疑的核心问题。
那份通报仅仅是客观陈述事件过程,没有对事件性质作出判定。
简单来讲,这份文稿的目标只是还原事件经过,而不是为被侵害的员工撑腰。
直到人民日报介入评论之后,东航的态度才在一夜之间发生转变。
人民日报的评论有一句话切中要害:空乘人员的职责是提供客舱服务,不等于要放弃个人尊严。
除此之外,人民日报还提出,当面对旅客明显过激的行为,航空公司不能仅仅停留在劝解安抚、息事宁人的层面,更要依规进行制止,留存证据,必要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说实话,看到这段评论,感触很深。
文字表面看是批评涉事旅客,但其核心指向,其实是对航司提出要求。
随着舆情持续升温,央广网接连抛出五个追问。
空乘从业者为何频繁只能委屈忍让?
机上安全员为什么没能及时制止冲突?
旅客所谓的过度维权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航司为什么没有建立旅客黑名单制度?
如何避免下跪式服务再次上演?
这一系列问题,浓缩成一句话就是:旅客维权必须守住底线,服务行业不能以牺牲从业者尊严作为代价。
如今,东航的后续回应已经对外公布。
我们梳理这份最新通报里的核心要点。
第一点,这名乘务员究竟有没有下跪。
发布现场视频的当事人表示,空姐当时多次下跪,持续时间不短,视频画面里动作清晰。但东航第一份通报只写 “受到惊吓”。而新通报虽然依旧没有直接使用 “下跪” 一词,但写明对方行为 “严重侵害公司员工人格尊严和履职权益”。
这短短八个字,分量远远超过之前 “受到惊吓” 的表述。
第二点,涉事旅客行为是否构成扰乱航空器内秩序。
首份通报对此只字未提,而本次东航给出强硬定性:涉嫌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并且已经正式报案。
还有第三点,空姐下跪,究竟是个人情急之下慌乱的本能反应,还是出于害怕被投诉、丢掉工作的无奈选择,这一点本应由东航作为企业给出解释。
遗憾的是,本次通报依旧没有回答这个关键疑问。
接下来,分析欧某某将要面临的各类后果。
首先,东航已经报案,并且暂停承运该旅客。依据相关法律,欧某某有可能被处以五至十日行政拘留,或是相应罚款。
其次是承运限制,至于限制服务的时长,现阶段还没有明确说法。
除此之外,他的工作大概率会受到冲击。网络上流传多个关于他身份的版本,但全部没有得到证实。但无论其从事什么岗位,单位基本都会知晓这件事,内部处分几乎无法避免。如果所在单位管理严格,停职、调岗甚至解除劳动合同都存在可能性。
同时,欧某某也会承受来自亲友圈子的舆论压力。
最后,想再说一点。
空姐选择忍辱退让,大概率出于两层考量。
其一,下跪,只是短暂丢掉脸面。
其二,如果拒绝妥协,可能损失当月绩效、奖金,甚至直接失去这份工作。
她最后选择承受短期的屈辱。
这次东航选择报警,帮她抵御外部层面的风险,这件事值得肯定。
但只要 “一旦收到投诉就处罚员工” 这套机制没有调整,今后再遇到同类冲突,一线服务人员该如何自处?
希望这一次事件,能给所有服务业一线从业者一个真正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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