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驳回质疑参议院弹劾法庭投票规则的请愿,清除了一项法律障碍,使焦点重新回到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的审判上。该审判现在在一个允许根据哪些参议员法官能够参与来调整定罪所需票数的基础上向前推进。
最高法院全体法官一致驳回了这三份请愿,理由是缺乏诉讼资格(locus standi),且时机不成熟,因为审判尚未达成最终判决。
参议院议长谢尔温·加查利安表示,请愿被驳回为杜特尔特审判的推进扫清了道路
这些请愿分别由前马科斯政府执行秘书维克托·罗德里格斯、被吊销执照的律师贝尔特尼·考辛以及宪法律师埃内斯托·弗朗西斯科二世提起。他们还寻求临时限制令(TRO)和/或初步禁令状,以在最高法院解决其请愿期间停止该裁决的执行。
最高法院以程序理由驳回了这些请愿。
“最高法院驳回了维克托·D·罗德里格斯、贝尔特尼·卡塔卢尼亚·考辛和埃内斯托·B·弗朗西斯科二世律师分别提起的请愿,这些请愿质疑参议院弹劾法庭对弹劾案定罪所需三分之二票数的解释,”法院表示。
参议院议长谢尔温·加查利安表示,请愿被驳回意味着参议院弹劾法庭可以继续推进杜特尔特的审判。他说,这也表明弹劾法庭是在“其权限范围内、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运作。
“提交了两份请愿——一份是申请临时限制令,另一份是请求维持现状令。两份都被最高法院驳回了,所以这意味着审判将继续……这也表明最高法院尊重弹劾法庭的裁决,”加查利安说。
宪法律师、前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主席多明戈·卡约萨表示,这些请愿仍可能被重新提起,但他强调这无法推翻弹劾法庭的裁决,因为该裁决是终局且可执行的。
他说,请愿的迅速解决传递了一个信息,即最高法院“似乎将此事留给参议院弹劾法庭,因为宪法规定他们是唯一的审判者”,在弹劾案件中即是如此。
“也许最好的做法是让辩方提交证据、援引法律,并争取那些可能投票支持其立场的参议员法官,”卡约萨对节目说。
1987年宪法第十一条第3款第(6)项规定,参议院拥有审理和裁决弹劾案的唯一权力。定罪需要参议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同意。
9月23日,弹劾法庭重新审视了确定定罪所需票数的依据,允许仅有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参与当时程序的参议员法官投票。
这推翻了弹劾法庭主审官、参议员弗朗西斯·“奇兹”·埃斯库德罗7月6日的裁决,该裁决将所有24名参议员视为投票基数。新裁决在维持三分之二门槛的同时,允许根据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参与程序的参议员法官人数来调整定罪杜特尔特所需的票数。
在20名在职参议员法官的情况下,定罪她需要三分之二——即14票。而无罪释放则需要7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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