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当管理范式与实践脱节
北京小客车摇号制度运行十余年,一个日益尖锐的矛盾浮出水面:一边是超过250万个人申请者和52万家庭申请者在摇号池中苦等,中签率低至0.14%;另一边是超过12万辆京牌车辆常年处于低效闲置状态,年均行驶里程不足两千公里,大量车辆彻底沦为僵尸车。 与此同时,全市约1.2万辆长期停放僵尸车关联的“僵尸指标”约10万个,相当于北京年小客车指标配额的5倍。
这一矛盾并非治理力度不足所致,而是暴露了更深层的问题:以“限制拥有”为核心的购买管理范式,在控制增量的同时,系统性制造了存量资源的闲置与锁死。 当调控的锚点停留在“谁可以拥有车”,而无法触及“车被如何使用”时,僵尸车就不是政策的意外副产品,而是制度激励结构下的必然产物。北京已提出推动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这一方向的确立,意味着需要从根本上重新审视僵尸车现象背后的范式困境。
二、购买管理范式的激励结构:为何“不动”成为理性选择
购买管理范式的核心逻辑,是通过行政手段压缩增量。摇号和轮候制度在特定历史阶段有效延缓了机动车过快增长,但其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个未曾预料的后果:将一项公共出行资格塑造为具有明确市场价值的稀缺资产,却未为该资产设计退出通道。
第一,极端稀缺赋予了指标“类资产”属性。 2026年普通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仅2万个,个人有效编码近255万,家庭申请编码突破52万。中签率长期低于千分之一,使“京牌”从一个行政许可变成了实际价值十余万元的资产——巅峰时期个人蓝牌年租金可达2.5万元,公司户指标交易价格普遍二三十万,最高曾突破35万。当一项公共资源被制度塑造为高价值资产时,持有者的行为逻辑就从“按需使用”转向“持有保值”。
第二,“一人一标”堵住了退出通道,却未提供替代路径。 2021年实施的政策规定,个人名下多辆京牌车只能选择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报废后指标永久消失。政策的初衷是引导多余指标有序退出,但落到现实,催生了车主的理性计算:报废只有两三千元补贴,还需结清多年违章罚金,亲属转让通道门槛也很高(受让人名下无车、关系满一年、非京籍需连续五年社保),很多家庭达不到转让条件。当持有成本趋近于零、退出成本却等于永久失去一项高价值资产时,“原地停放”就是最经济的选择。
第三,购买管理范式对“使用效率”完全失敏。 正如一篇分析所指出的,“一辆长期停放的僵尸车与高频通勤车辆在指标上毫无区别”,拥堵治理并未触及核心矛盾——道路资源的时空错配,反而因限制购买而在某种程度上固化了“占坑”思维,使得存量车辆的使用率未能得到有效调节。购买管理只回答“谁能拿到指标”,不回答“拿到指标后车辆是否被有效使用”。这一管理盲区的直接后果,就是12万京牌车辆年均行驶不足两千公里却依然合法持有指标的制度荒诞。
三、使用管理范式的逻辑转换:从“占坑”到“用路”
使用管理范式的核心思路,是将调控锚点从“谁可以拥有车”转向“何时、何地、如何用车”。这一转换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政策工具调整,更是对公共资源分配逻辑的重新定义。
使用管理具备技术可行性。 当前交管系统已实现全域数据联网,车辆年检记录、保险购买记录、ETC通行轨迹、交通违章处理记录四大核心数据完整可溯。一个早已离京、名下京牌车辆常年在外地行驶停放的车主,其完整的闲置证据在交管后台可以一键调取、精准锁定。技术上,精准识别低效使用指标已不存在障碍。真正卡住资源盘活的,是制度层面的权限空白——京牌指标属于行政许可资源,而“持有人长期闲置、不再需要用车”并不在法定撤销范畴之内。
使用管理的具体工具已有国际先例可循。 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表明,通过大幅提高使用环节成本,可以在放开购买限制的同时有效调节车辆使用强度。具体到北京,可探索建立核心区通行权有偿使用制度,依托电子收费技术对进入特定拥堵区域的车辆按次、按时或按里程收费,并在高峰时段实施差别化费率。同步大幅提高重点区域停车累进收费标准,使“拥车低成本、用车低门槛”的现状彻底改变。
使用管理更契合扩大内需的宏观战略。 购买管理模式下,被压抑的需求并未消失,而是催生了牌照租赁、背户买卖等灰色市场。据非官方统计,北京约有三十至五十万辆车依靠车牌租赁、背户交易等灰色方式上路行驶,京牌年租金在一万二至三万五千元不等,终身买断式背户价格高达十五至二十万元。这种灰色市场的存在,既造成消费权益缺乏保障,也使得购车消费无法转化为正规的税收和后市场活力。当购车资格成为稀缺资源,失去的不仅是新车销售额,更是一个庞大后市场生态的活力。
四、范式转换中的僵尸车治理:重新设计成本结构
在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换的框架下,僵尸车治理的逻辑也需要相应调整:从“清理车辆”转向“调整持有成本”。
当前僵尸车治理的困境在于,清理一辆车容易,但清理之后对应指标的处置没有明确规则。如果简单收回指标,涉及对既有行政许可的实质性剥夺;如果允许带牌过户,又可能打开指标交易的口子。使用管理范式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不直接处置指标,而是通过调整持有和使用环节的成本结构,让“闲置”不再是最优选择。
具体而言,可探索以下路径:
建立基于使用状态的差异化持有成本。 对连续一定年限无行驶记录、无年检、无保险的车辆,取消其免费停放资格,或征收阶梯式公共资源占用费。当“占着不用”的年度成本从零上升到数千甚至上万元时,僵尸车的经济理性就会逆转。此前已有市民建议对免费停车场实施超时收费,将僵尸车清理纳入物业考核。
设计“指标回归池”作为退出激励。 车主将闲置指标交回调控系统,可获得具有确定性的对价——如在后续摇号中增加权重、获得新能源指标轮候优先权或通行费减免额度。未来完全可能针对自愿注销多余指标的,给予转向新能源指标的优先权、现金补贴或税收减免,用经济手段实现柔性退出。这一机制的法律性质是行政允诺的置换,而非对行政许可的直接剥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更具可操作性。
参照非机动车治理建立程序闭环。 北京对废弃非机动车的治理已在法治轨道上跑通了闭环:按照“排查建档—公示催告—拖移集中—分类处置”的流程,公示期7天届满后无人认领的车辆依法统一清拖处置。机动车僵尸车可参照这一程序框架,设置更长的公示期和书面申辩渠道,将“是否废弃”的判断从执法者的主观裁量转化为可验证的程序事实。
五、结语:范式转换的窗口期
僵尸车现象的本质,是购买管理范式在运行十余年后积累的制度性成本的外显。它揭示了一个基本规律:当一项公共资源的分配制度将“拥有”与“使用”彻底脱钩,而只管理分配、不管理使用时,资源的闲置和错配就是结构性的,而非偶发的。
从购买管理转向使用管理,意味着承认一个基本事实:公共路权资源的核心价值不在于“谁拥有”,而在于“被使用”。当12万张京牌沉睡在锈蚀的车壳之下、当30至50万辆车在灰色市场中裸奔、当数百万家庭在摇号池中等待一个可能永远不会到来的中签通知时,重新审视调控的锚点,就不再是政策选项,而是制度演进的必然方向。
窗口期已经打开。技术条件具备,国际经验可循,政策方向已明。剩下的问题不是“能不能转”,而是“以什么节奏和方式转”。在这一转型中,僵尸车既是旧范式的遗留问题,也是新范式的试金石——如果连一辆闲置车辆的持有成本都无法有效调节,使用管理的其他工具就很难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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