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3号《于欢故意伤害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欢案调查通报、《人民法院报》"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央视新闻《解密于欢案》、人民日报评论、《新民周刊》《上游新闻》公开报道、百度百科"于欢"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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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星期四。

可对山东聊城冠县的一户人家来说,这一天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像被钉进了骨头里。

这天晚上,在县里源大工贸公司那间不大的接待室里,一场讨债越过了所有底线。

十多个催债的人堵着门,围着公司女老板苏银霞和她刚满二十的儿子于欢,又是骂,又是打,其中一个人当着面做出种种不堪入目的动作。

于欢被人死死按在一边,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母亲遭这样的罪。

当情绪彻底失控的那一刻,这个年轻人从桌上抄起一把水果刀,朝逼上来的人捅了过去。

一刀、两刀,又两刀。四个人倒在血泊里,其中一个叫杜志浩的催债人,最后没能救回来。

刀落下,命运的天平也跟着压了下来。从那一刻起,于欢的后半生,连同这个家庭的所有悲欢,都被拽进了一场风暴里。

一审法院判了他无期徒刑——对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那几乎等于宣告这辈子就此终结。

可谁又能想到,这张判决书,后来会引发一场席卷全国的争论,会惊动最高检察机关,会促使一家省级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最后把"无期徒刑"四个字,一笔一画地改成了"有期徒刑五年"。

多年以后,当年那个被判无期的"刺死辱母者",走出高墙,结了婚,生了女儿,在老家县城开起了三家零食店,把日子过成了再普通不过的模样。

这场由一把水果刀引发的风暴,从山东冠县一间普通公司的接待室,一路刮到最高审判机关,也把二十岁的于欢,推向他人生从未设想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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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普通家庭的兴与衰】

于欢的故事,得从这一家人说起。

于欢出生于1994年8月,山东聊城冠县人。

父亲于西明在冠县国税系统工作,母亲苏银霞是当地有名的能干女人。

这一家,不算大富大贵,但在县城里,日子过得算是不错。

苏银霞是做生意的。从上世纪90年代起,她倒腾过农药化肥,养过猪,做过棉花加工,一路摸爬滚打。

2007年,她建起了一家小锻造厂;到了2010年,又花了2000多万,建起了规模不小的源大工贸有限公司。

在于欢心里,母亲是个闲不下来的人,一辈子都在忙,忙得连照看孩子的时间都挤不出多少。

家里的条件看着还行,可住房一直不宽裕。一家人挤在父亲单位那间36平方米的瓦房里,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屋子统共两间,于欢跟父母挤一间,姐姐于家乐住另一间。为了省下冬天烧煤的钱,奶奶冬天还会搬过来一起住。

于欢是家里超生的二胎,小时候曾被送到乡下,由姑姑抚养了十一个月。

回到父母身边后,母亲忙着厂里的事,没太多工夫管他。

用苏银霞自己的话说,这孩子打小就在家帮着收拾家务、做饭洗碗、买菜购物,连水管坏了都是他修。

母亲一心盼着他能接手家里的事业,对他也格外严格。

高一那年暑假,于欢想买部新手机,母亲没直接答应,让他自己去建筑队干小工,一个假期干下来,才攒够买手机的钱。

高中毕业后,于欢没考上理想的大学,也就没再继续念书,索性进了家里的工厂,跟着工人学起了机械操作。

按理说,照着这个路子走下去,他多半会顺顺当当接过母亲的厂子,在县城里安稳过一辈子。

谁都没想到,人生的岔路,偏偏在2014年拐了个大弯。

那一年,钢材价格一路走低,源大工贸的资金周转越来越紧。

苏银霞是个要强的人,不愿意看着自己一手建起来的厂子垮掉,于是四处借钱,拆东墙补西墙,先还银行的贷款,再琢磨新的门路。

可县里的小企业,想从正规渠道借钱谈何容易。被逼无奈之下,苏银霞把目光投向了一个人——当地的地产老板吴学占。

2014年7月到2015年11月,于西明、苏银霞两次向吴学占、赵荣荣一方借款,一共13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十分。

这个利息有多高?十万元的借款,光是一个月的利息就要一万。

放在今天看,这是典型的高利贷,可在当时,这是困顿中的小企业能找到的最"便捷"的钱。

为了还上这笔账,苏银霞先后搭进去184.8万元的本息,几乎是本金的将近一倍半。

可就是这样,那笔135万的窟窿,还是像无底洞一样填不满。

借款逾期后,吴学占一方催起债来,越来越不客气。

他们派人到源大工贸公司院子里支锅做饭,强行住进于家的房子,用这种软磨硬泡、步步紧逼的方式,逼这一家人还钱。

一家人就这样被这笔高利贷越拖越深。苏银霞后来也上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次被列入。

厂里欠着银行的贷款,欠着工人的工资,又背着这压得人喘不过气的私人债务。

在于欢的记忆里,那段日子,母亲的白发好像一夜之间就多了起来。

谁也没想到,这笔钱最终会以那样惨烈的方式,把这一家人都拖了进去。

[二]【那个让人崩溃的夜晚】

2016年4月14日下午四点多钟,源大工贸公司里,来了十多个不速之客。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吴学占一方派来的催债人。领头安排这场的,是一个叫赵荣荣的人。

他们一进门,就把苏银霞和于欢围住了,连番羞辱,各种难听的话往外冒。

娘俩被困在公司里,走也走不了,报也报不动。

到了晚上九点五十三分,一个叫杜志浩的催债人进了接待室,事情一下子变了味。

杜志浩先是把苏银霞、于欢的手机收走,放在办公桌上,断了他们和外界的联系。

随后,他对着苏银霞、于欢还有这一家子人,用污秽的语言一通辱骂。

骂到兴头上,他更是做出种种出格的举动——弹烟头,裸露下体,用这种方式,当众糟践苏银霞。

一旁的于欢也没好到哪里去。有人对他又拍面颊,又揪头发,又按着肩膀不让他起身。

他被控制住,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母亲被这样凌辱,看着自己被人按在地上。

这一屋子人,把娘俩非法限制在这间小小的接待室里,谁也不许走。

门被堵着,手机被收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对任何一个儿子来说,看着母亲受这样的屈辱,都是一种剜心割肉的折磨。

晚上十点零七分,公司员工刘某实在看不下去,偷偷拨通了报警电话。

十点十七分,冠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

带队的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女民警,叫朱秀明,身后跟着辅警。

朱秀明走进接待室了解情况,双方七嘴八舌各说各的。

民警口头警告双方不能打架,随后,因为报警人说情况在院子里,朱秀明便带着辅警,到院子里去寻找报警人。

就在于欢和苏银霞看见民警来了、想跟着一起离开接待室的时候,讨债的人又拦了上来,硬是把他们堵了回去,还强迫于欢坐下。

于欢不肯,几个催债人便卡住他的脖子,把他往接待室东南角推拉。

那一刻,这个年轻人心里那根绷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弦,彻底断了。他伸手抄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刀刃足有十五点三厘米长。

他举着刀,警告面前的人不要靠近。杜志浩非但没有退开,反而出言挑衅,一步步逼近过来。

就是这一下,于欢手上的刀捅了出去。

第一刀,捅在杜志浩的腹部。紧接着,他又朝围逼上来的程学贺、严建军腹部各捅一刀,又朝郭彦刚背部捅了一刀。

四个人,四刀,倒的倒,伤的伤。

十点二十六分,在院子里的辅警听见动静赶了回来,再三责令之下,于欢交出了尖刀。

伤者被紧急送医。可谁也没想到,杜志浩捅伤之后,并没有就近去最近的医院。

他受了伤,自己开着车,偏偏绕远去了另一家较远的医院,路上耽误了大约五分钟;到了医院门口,又跟保安起了争执。

等真正进到里面,抢救的机会已经错过了。

4月15日凌晨两点多,杜志浩因为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了。另外三个人里,严建军、郭彦刚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程学贺是轻伤二级。

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这场由高利贷和暴力催债引发、又在失控瞬间酿成的惨剧,从此再也无法回头。

4月15日,于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4月29日,被批准逮捕。

同年11月21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于欢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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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纸无期徒刑判决】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子。

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于欢的行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他当时奋起反击,算不算正当防卫?

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在判决里给出的理由是:虽然当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了侮辱,但对方并没有人使用工具,而且在派出所民警已经出警的情况下,于欢面临的并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按照这个逻辑,他持刀捅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一纸无期徒刑,等于给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宣判了人生的终结。

按当时的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即使表现好、能减刑,也要服刑很久很久,等他能走出高墙,早已人到中年。

一审宣判后,于欢不服,提起了上诉。与此同时,这起案件的信息开始在网上流传开来,"刺死辱母者"几个字,像一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水面,迅速激起巨大的涟漪。

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于欢这一边。

无数人在追问一个朴素到不能再朴素的问题:母亲当着自己的面被这样侮辱,儿子奋起反抗,难道这也算有罪吗?

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有天然的正义性,属于正当防卫,不该负刑事责任。"亲人受辱的时候,是做一个"不孝"的守法者,还是做一个"守孝"的违法者?"——这个带着深深伦理悖论的疑问,成了那段时间整个社会都在讨论的话题。

学者的声援、网友的声援,一波接一波。可判决已经作出,案子进入了二审程序,于欢的命运,被交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手里。

舆论的巨浪,会把这场审判推向哪里?等待于欢的,又会是哪一个结果?

[四]【全社会的目光,都落在那张纸上】

二审的消息一出来,整个案件的温度又上了一个台阶。

先是有消息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出了调查组,会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专案组,赶赴当地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这个动作的分量,所有人心里都清楚——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能让最高检察机关专门派员调查,本身就说明,这件事已经远远超出了个案本身。

紧接着,一连串的调查结果陆续公布。

关于处警民警:经调查,4月14日晚接到报警后,民警朱秀明等人虽然携带执法记录仪迅速赶到现场,但在处警过程中,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够规范的问题。

不过,这些行为尚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决定不予刑事立案。冠县纪委、监察局则对相关处警民警作出了党政纪处分。

关于背后的催债势力:聊城市公安局通报,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

经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多项罪名。

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里,除已经死亡的杜志浩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与此同时,苏银霞、于家乐等也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查处。

经查,相关案件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人民币,涉及投资民众50余人。

这个原本想靠高利贷救活企业的一家人,在案发的阴云之外,又背上了另一层沉重的枷锁。

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上诉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由资深法官吴靖担任审判长。

5月20日,法院召开庭前会议;5月27日,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这一天的庭审,阵仗非同寻常。

为了回应全社会的关注,山东高院邀请了包括学者、媒体在内的100多位各界人士到庭旁听,并通过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庭审过程。

整个庭审直播长达15个小时,从上午一直持续到深夜,法院官方微博先后发布了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在内的133条内容。

数以百万计的网友,隔着屏幕,屏住呼吸,看着法庭上的一问一答、一来一往。

法庭上,出庭检察官充分阐述了最高检调查组和山东省检察院共同研究的意见:从防卫意图看,于欢的捅刺行为,是为了保护本人及母亲合法的权益而实施的……字字句句,都落在"防卫"二字上。

庭审结束,但宣判并没有当场作出。案子进入了合议阶段,判决结果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那段时间,从齐鲁大地到全国,从报纸版面到网络评论区,讨论这场判决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有人笃定于欢无罪,有人坚信法律自有尺度,更多的人,是默默等着那个结果——一个二十岁年轻人的下半生,一个家庭的悲欢,连同四个月来积压在无数人心头的追问,全都要由那一纸判决来交代。

而此刻,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里,那份被无数双眼睛盯着的判决书,正静静摆在法官的案头。

庭内的空气仿佛凝住了,法官合上卷宗的手停在半空,窗外的知了叫得一声紧似一声——所有人都知道,纸上的每一个字,都将牵动这个国家的神经,也将彻底改写于欢往后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