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一个21岁的女孩,死在了自己家里。

凶手不是别人,是她的亲生父亲,刘明。

案发后,刘明报警称回家发现女儿遇害。可民警一到现场,就觉得不对劲——殡仪馆的遗体接送车已经停在楼下了。

正常的父亲,发现孩子横死家中,应该拉着民警的手喊:“你们赶紧查,谁害了我女儿!”

可刘明没有。他急着叫殡仪车来把人拉走、火化。他在急什么?

一、先叫殡仪车再报警,监控拍下他多次出入

民警没有打草惊蛇,而是找刘明谈话。

他说自己当天有事情出门了,回家一开门,发现女儿死了。

可警方一查监控,露馅了。案发那天,刘明说自己不在家,却被监控拍到不止一次进进出出那栋单元楼。更关键的是,监控里拍到了他,手里拿着纸巾,在擦自己手上的伤。

“你手上哪儿来的伤?”

“你不是说没在家吗,那怎么被监控拍到了?”

证据一块一块摞上去,刘明的话就撑不住了。他认了,人,是他杀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女儿从小寄养,同住第一个除夕夜就试图自杀

刘清出生后,母亲患上了产后抑郁症,不久后父母离了婚。

刘清被送到姑姑家寄养,整整15年,几乎没跟父亲一起生活过。直到15岁那年,她才被接回父亲家。

一个从小被寄养的孩子,突然要跟一个几乎陌生的父亲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住在一起的第一个除夕夜,刘清就试图自杀。后来她干脆辍了学,交了男朋友,一门心思要离开这个家。

在朋友和男朋友眼里,刘清阳光开朗。但只要面对父亲,她就像变了一个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再碰我就告你强奸”,一句话引来杀身之祸

案发当天,刘清回到家,一看父亲在家,转身就要走。

刘明一把把她拽了回来。两个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争吵中,刘清喊出一句话——“你再碰我,我就告你强奸!”

就是这句话,让刘明起了杀人灭口的心。

他捅死了女儿,把尸体拖进卫生间,伪造了现场。警方后来透露,刘明当时本可以对女儿施救,但他觉得“有她没她都一样,不想要了”。

一个21岁的姑娘,因为一句气话,死在了本该保护她的人手里。

法律分析

第一,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刘明故意杀害亲生女儿,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二,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周振杰教授指出,刘明杀害直系血亲,严重违背人伦,在司法实践中被评价为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第7条明确规定,对于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要作为严惩重点,依法从重处罚。

第三, 刘明作案后转移尸体、擦拭痕迹、伪造现场,这些行为体现了他毫无悔罪之意,进一步放大了他漠视生命的主观恶性,直接排除了适用“情节较轻”的可能。

第四, 刘明先叫殡仪车再报警,企图误导侦查方向。这些行为反映了他对抗侦查、浪费司法资源、增加破案难度的主观意图,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第五,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施暴人杀害家庭成员,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有毁尸灭迹等情节的,应当依法严惩。

他说女儿骂了他好几年,居然没想过坐下来谈一谈,也没想过自己哪里做错了,最后选了最极端的方式“解决”。

这不是父爱,这是占有欲。占有欲一旦落空,就变成了杀心。

这件事给所有人的提醒很实在:

第一,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家里有人动手,别忍,报警,找妇联,找居委会。你的一次求助,可能救一条命。

第二, 离婚后,孩子不是物品。把孩子丢给一方就不管了,或者把孩子寄养在亲戚家十几年,等接回来的时候,你对她来说就是个陌生人。别等到出了事才后悔。

第三, 一句气话,不该成为杀人的理由。可现实里,多少悲剧就是从一句“气话”开始的。管住嘴,也管住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讨论话题

1、女儿一句“告你强奸”被生父杀害,你觉得刘明该不该判死刑?打1该,打2不该。

2、刘清从小被寄养15年才回到父亲身边,你觉得这场悲剧的根源在哪?

3、如果你身边有人被家暴,你会怎么帮她?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来源:央视《一线》、极目新闻、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