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丽区市场监督局、天津新闻广播
昨天,东丽区第六批网络餐饮典型案例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对近期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希望广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共同参与监督。
案例一:天津市东丽区某驴肉饭店经营掺假掺杂肉制品案
2026年4月15日,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天津市东丽区某驴肉饭店制售的“精品驴肉火烧”和“大份驴肉”的抽检报告,报告显示样品中均未检出驴源性成分,且检出马源性成分。该店铺外卖销售页面中“商品详情”显示原料均为驴肉。经查,当事人在制售被抽检食品时,将原料马肉作为驴肉使用在“精品驴肉火烧”和“大份驴肉”食品中。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肉制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天津市东丽区某过桥米线店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案
2026年4月24日,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天津市东丽区某过桥米线店使用鸭肉充当肥牛卷制作米线,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核查。经查,4月16日当天存在以鸭肉片代替肥牛用于制作相关米线产品的情况,且当事人菜单中未标注鸭肉配菜相关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次曝光的两起网络餐饮违法案例,均属于食品掺假掺杂违法行为。此类行为违背诚信经营原则,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益,也扰乱网络餐饮市场秩序。案件反映出部分网络餐饮商家法律意识薄弱,为追求利润弄虚作假,忽视食品安全底线。网络订餐线上交易具有隐蔽性,更需要商家严守食品安全法规,如实标注食材信息。
网络订餐方便快捷,但食品安全不容丝毫懈怠。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线上线下巡查力度,对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 12315、12345 热线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订餐消费环境。守法经营是底线,食品安全是红线。让我们携手共治,守护好每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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