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报道,云南昆明的警方处理了一个招嫖案件,报警人竟然是招嫖男子,这让他们感觉很意外。
他们赶赴现场,男子还在酒店里躺着,他身上有酒味,应该喝了不少酒。警方让他讲述一下细节,为啥要报警讨公道?
他说,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谈的很好,他们商量了价格,说好的988元女孩来他这里过夜。可是,女孩来到宾馆,还不到半个小时,就自己离开了。也就是说,他们完成交易后,女孩就走了。
他认为女孩不讲诚信,说到没做到,所以就打110电话举报,为自己“讨公道”了。
警方听他说完,感觉很是意外。
不过,警方让他出示一下聊天证据,空口无凭,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不能你说啥,警方就会相信。
要用证据说话。
他直接拿出自己的手机,晒出转账记录,还有和涉事女方的联系方式,就连女方的手机号码都有。
经过核实,确定男子讲述的都是事实,他们就对涉事女子进行了传唤。
涉事女子还没有回到家,就被传唤过来了,她也是很吃惊的,更多的是不理解。她承认提供了不当服务,就是在她身后的这个大床上。
也认可收了对方988元。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对方会报警讨公道呀,毕竟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涉事双方若是有罪,都会被处罚。
至于说她为何要离开?
她告诉警方,看到对方喝酒了,好像喝了不少,她就一个人先离开了,没想过嫖娼的,还敢报警让警方为他“讨公道”。
当然了她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再也不会做这种事情,还说自己第一次出来,就遇到了这个男子,就被抓了。
报警的讨公道的男子,也被要求指向床,这就是他们犯罪的证据和场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都被治安拘留和处罚了。
还要没收他们的违法所得,以及对他们进行罚款以示惩戒。看到警方为自己讨公道,涉事女子被出发了,报警男子说他高兴不起来,甚至还表示后悔了,认为被欲望冲昏了头脑,感觉对不起家人,不应该冲动意气用事。
当然了他也承认,自己喝酒导致头脑不清,搞了这样的一件事。在他看来,这件事的发生还是很丢人的,幸好给他打码了,要不就要丢死人了。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般嫖娼,处10到15日拘留 ,并处 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招嫖,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70岁以上或16-18岁初犯可能免拘留,但仍罚款。
所以对他们的拘留和处罚,是免不了的。
大家一定要记住,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做,尤其是黄赌毒,必须要远离,我们一定要遵法守纪,不要作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更不要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
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正如这个招嫖的男子,估计做梦都想扇自己的耳光,怎么就做了这么一件愚蠢的事情呢?若是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肯定不会嫖娼了。
在就是涉事女子,这么年轻做点啥不好,非要想不劳而获,是不是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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