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黑龙江,就发生过一起极其恶劣的强奸、威胁自己继女的案件,不仅如此,该男子还对妻子同样实施暴力行为,手段之恶劣,行为之变态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在这件事情公开后,社会各界掀起了对该男性的严厉讨伐,势必要为男子的妻子以及女儿讨回公道。
那么,事情经过究竟如何呢?
离婚后被侵犯,女儿也惨遭性侵,本意妥协谁知后患无穷
本案中的受害人之一,李某的妻子刘某其实是与其二婚组建的家庭。早年间的刘某拥有自己的生活,虽然贫困,但是和丈夫的生活也还算过得去,并且二人还育有一个女儿。
但事情却在某一天发生了改变。突然有一天,刘某和之前的丈夫在回家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疯子。好巧不巧,这个疯子正朝着刘某奔来。
突如其来的惊吓让刘某的心理收到了极大的创伤,身体也不自主地开始抖动。后来经过医院诊断证明,刘某患上了癫痫病。
此后刘某的生活上也有了极大的困难,丈夫也越来越不能忍受这种生活。久而久之,二人之间的嫌隙越发增大,终于,二人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离婚后由于刘某自身有疾病,女儿留给了前夫抚养。不过这也使得刘某不需要再为任何人着想,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离婚后的刘某在短暂的宁静过后,就遇见了她人生中最大的劫难,也是造成后来悲剧的始作俑者。
李某的出现让刘某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李某此人看似老实,实则是人面兽心的变态狂,他对已经刘某已经“垂涎”已久。
最后在万般无奈之下,刘某只好选择了妥协。最终刘某与李某举行了婚礼,成为了合法夫妻。刘某本以为这只是一段应付的婚姻,谁成想却成为了她们母女噩梦的开始。
婚后的李某游手好闲,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为了家庭的生计,刘某只好自己承担起了赚钱养家的职责。
但即使家庭的经济来源全部由刘某支撑,她依然没有得到丝毫的尊重。每天李某都会像禽兽一般对刘某进行侮辱和虐待。
在刘某前夫去世以后,女儿也被送到了她这里。她万万不会想到,李某这个禽兽竟然将主意打到了这个未成年的女孩身上。
而女儿因为害怕和恐惧,无法本能地做出抗拒的反应。就这样,李某的恶劣行为愈演愈烈,甚至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变态行径曝光,忍无可忍终于依法严惩
此事过后,李某开始了对刘某肆无忌惮的侮辱和暴力。每天刘某都活在李某的阴影之下,但是她不敢抗拒,更不敢再提出离婚。
刘某知道,如果她抗拒,或者提出离婚,自己的女儿一定难逃李某的魔爪。想到这里,刘某只能忍辱负重。
在这样一段时间的僵持过后,刘某的癫痫病有了明显的好转,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也逐渐回到正轨。
刘某发现后立刻火冒三丈,开始质问李某,这一次,母性战胜了她内心的恐惧,她决心要跟李某做个了断。
但谁也不曾想到,李某面对败露的事实不仅没有丝毫害怕,甚至开始嘲讽起了刘某,称:“我大不了就是强奸罪,判个几年,但我永远不会离婚!”
一系列威胁的话语让法律意识本就不健全的李某一下慌了神。
女儿也继续遭受着非人的待遇,每次不堪受辱的时候就会躲在床下,但这并不能让她就此逃离魔爪,反而会受到更加严酷的虐待。
而母女二人的解脱,还要从热心群众的举报说起。终于有一天,周围群众意识到了李某家中的异样,经过一番探索无果后居民们选择了报警。
警方对此事也是十分重视,在接到报警后火速派出人手进行了调查。很快,他们发现了被关在棚子里面的刘某,并根据刘某的指示找到了藏在床下的女儿。
即使在被警方逮捕审讯后,李某竟然还拒不松口,一口咬定自己是在处理家事,警方无权干涉。
对于李某泯灭人性的禽兽行为,警方也没有过多与之纠缠,待人证物证全部齐全后,警方立刻依法上诉,请求法院对李某一案进行审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与否岂是李某一人之言可以定夺。最终,法院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刘某母女的证词,对李某进行了罪行定夺。
【以案释法】
截止李某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这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多重犯罪行为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虽然民怨未平,但在法律角度而言我们需要尊重法律的判决,并且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法院宣判的结果,我们也要进行了解。
首先是强奸罪,强奸罪历来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而李某此次涉嫌强奸未成年人,更要受到严酷的惩罚。
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而在判罚方面刑法也做出了明确说明: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其次是李某对刘某女儿进行的强制猥亵,触犯了我国法律提及的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再者是李某侮辱、以暴力殴打刘某,属于虐待行为,触犯了虐待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是李某将妻子刘某拘禁在棚子中,并将其手脚铐住,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可以说,李某所犯罪行情节严重,最后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也只能说是罪有应得了。而对于刘某母女,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抚平心中的创伤。
结语
家庭的组建本是生活的升华与维系,李某的行为不仅没有为家庭生活负责,反而将家庭成员当做自己发泄的对象,不仅对妻女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更是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虽然最后李某被判处十数年有期徒刑,但是这完全是其罪有应得,即便如此也未能完全平息舆论以及网友的愤怒。或许在很多人眼中,李某俨然就是一个没有人性的恶魔。
为了预防此类事情的发生,我们一定要加强法律意识,并且要慧眼识人。首先自己保护自己,必要时依法维权,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