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庞家南博事件后,吴欢发声:我家的捐赠241件文物只剩下170多件
满天星恋
吴欢发视频了。这位新凤霞和吴祖光的儿子,12月22日突然在网上发声,说自己家捐给故宫的文物也丢了一大批。他说庞家的遭遇自己特别理解,因为都是同病相怜。
吴欢在视频里细细道来,1955年他们家向故宫博物院捐了241件珍贵文物,比庞家1959年捐的137幅字画还早几年。
等到特殊时期过去后,他父亲找到祖父的老部下单士元,当时这人正好当着故宫副院长。结果一清点,好家伙,241件文物只剩下170多件,足足丢了60多件。
吴祖光当时就火了,怎么捐给故宫的东西还能丢呢?单士元也很无奈,说那个年代制度不健全,故宫也受到冲击,人都换了,过去的事很难追回了。
吴祖光琢磨着国家那时候确实困难,就算了,最后商量出个折中办法,让故宫给剩下的170多件文物出了本《吴景洲捐献文物图集》作纪念。
这就是为什么庞家的事一出来,吴欢特别有感触。庞叔令女士想看看父亲庞增和捐的那137幅字画,结果被各种阻拦,好不容易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查看,发现5幅不见了。其中那幅明代仇英的《江南春》更离谱,居然出现在拍卖行,估价8800万,而南京博物院当年以6800元的价格就卖给了神秘买家。
现在网上对吴欢的表态分成两派。有人觉得他这是当和事佬,和稀泥,庞家的事发生在2000年之后,跟他们家那个年代不一样,性质更恶劣。也有人夸他大格局,能理解历史背景,不斤斤计较。
吴欢的态度很明确,他说父亲都选择不追究了,自己自然也不会再去谈补偿。而且今年7月,他还向中国国家画院无偿捐赠了33件文物,说现在的治理制度让人放心。
他希望通过自己家的案例,让南京博物院事件能有个圆满结局,该追究的追究,该谅解的谅解。
网友:&;吴欢先生的格局确实大,但庞家的情况确实不一样,那是明目张胆的倒卖,不能混为一谈。&;另一位网友:&;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问题,关键是现在要建立完善的制度,避免这种事再发生。&;
南京博物院那边,前院长徐湖平面对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有病在家,不是鉴定专家,对签字同意调剂销售的事不知情,会等待调查结果。这话听着就让人觉得有些推脱责任的意思。
吴欢这次发声,算是给这个事件增加了新的维度。两个收藏世家,两个不同年代的捐赠经历,却都遭遇了文物丢失的问题。关键是现在这些博物院到底该怎么管理这些珍贵的捐赠文物,怎么给捐赠者一个交代!
第一,捐赠不是简单的无偿赠予,捐赠是有条件限制的,捐赠是附义务条件的有限制赠予!第二,即使鉴定为“伪作”,也可能是文物,第一次鉴定也说题引是明代的,也可能价值不菲,拍卖8800万元也说明了这一点,而国家明确禁止国有文物买卖。何况至今未有报道这些画作的纸张和油墨经过碳14年代科学鉴定!第三,关键问题是对捐赠画作南博是否有自己鉴定(第二次)、自行定价、自行出售的权利?这不仅涉及到捐赠者捐赠的初衷,也涉及受赠者的权利,更涉及到对捐赠而来的国家财产的法律责任!据说,南博的馆长,也是文物商店的法人代表,如果可以自行组织鉴定,自行定价,自行出售,如何保证这一过程自始至终遵纪守法,如何保证国有文物不会流失?
捐赠者捐赠文物给博物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文物,更好的利益大众,更好的支援国家,捐赠行为是一种高尚的情操!捐赠不是为了让博物馆出售牟利,无论是真作还是所谓“伪作”!
即使个别捐赠的画作是伪作,也可能是文物,也可能价值不菲!南博自行出售,违犯了捐赠协议,退还捐赠画作于法有依!也就是说,捐赠者捐赠文物画作是有明确指向和要求的,否则,南博就是违犯合同法!
南博对所谓自行鉴定的“伪作”,未经捐赠者的同意,未经捐赠者和南博共同商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未经共同商定的第三方拍卖平台的公开拍卖,私自定价并出售,这是对捐赠这种高尚情操的亵渎,这是公然违犯捐赠协议的违法行为,更可能涉嫌对国家财产实同监守自盗的利益输送式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