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枪决+口供失踪”,90后文物人最怕的噩梦就写在1994南博陈超案。
1994年8月3日,南京博物院19件明瓷一夜蒸发,值班保管员陈超18天后被押赴刑场。那会儿还没有微博,扬子晚报头版油墨未干,人已经没了。快得离谱,也静得离谱。
快在哪?案卷显示:8月3日失窃→8月10日抓捕→8月21日一审死刑→10月27日高院核准→11月1日执行。全程82天。当年江苏高院内部简报写着“从重从快,震慑文物犯罪”,可同批次另一起盗塔案走了11个月。陈超像被按下快进键。
静在哪?审讯录像带“技术报废”,笔录册“库房进水”,连起诉书都只字未提他反复交代的“上线名单”。知情民警回忆,陈超在提审室画过一张出货线路图,从南京经丹阳、常州到广州,标注了三个“大买家”。图被抽走,人直接上路。
更诡异的是,博物院保卫科同期有4人请假,保卫科长次月就办了“病退”,档案里夹着一张1995年珠海机场出境记录,目的地香港。没人追问。
文物去哪儿?黑市很快给出答案。1994年12月,香港佳士得一场小拍出现一件明永乐青花缠枝莲纹梅瓶,高35.3cm,与失窃目录第7号尺寸釉色完全一致。图录注明“香港私人旧藏”,成交价320万港币,买家牌号074。江苏省厅当年发函要求协查,佳士得回函:买家资料保密。事情就此打住。
枪声一响,调查刹车。1995年《中国文物报》头版原本预留了追踪报道的空白,最后只刊出一句“相关案情进一步审理中”,从此再没下文。陈超父母年年申诉,省高院2001年给过一次书面答复:程序合法,维持原判。纸页薄,却像封条。
今天再看,案子依旧卡在三处死结: 1. 死刑复核前没有给律师完整阅卷时间,卷宗里甚至缺了失窃物品正式估价报告; 2. 现场指纹比对记录空白,唯一物证是陈超宿舍搜出的瓷片,可瓷片釉色与失窃目录不符; 3. 同监室人员证实陈超曾收到一张字条“一人扛,全家安”,字条后来也消失。
有人把锅甩给“时代局限”。可1994年《刑诉法》已经明确“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也规定了七天内通知律师。陈超案像被单独开了绿色通道,法律让路,速度起飞。
文物圈私下流传一句话:陈超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背锅侠”。只是他没能活到翻案那天。如今再审窗口还在,关键证据却陆续“自然销毁”——1998年博物院老楼装修,失窃库房的铁柜当废铁卖;2003年保卫科档案室失火,刚好烧了1994年前后的借阅登记;2016年 option 化办公,纸质卷宗被扫描成PDF,偏偏缺了第37至48页。
网友@古瓷猫:三个月走完死刑流程?我办个户口迁移都得跑六趟,他连命都被迁没了。 网友@下关冷月:名单里要是真有大人物,那枪毙的不是陈超,是那张嘴。 网友@晚明青:梅瓶都拍到香港了,还喊程序合法,合的是哪门子法? 网友@小庄法医:82天连文物价格认定都没做,现在小偷抢手机还得物价局盖章呢。
陈超坟头青草已经三枯三荣,南博新馆人流如织,展厅里那只替代用的永乐梅瓶在射灯下泛着冷光。讲解员说:“原件不幸损毁,这是同款复制品。”游客点头拍照,没人追问真品在哪。也许,真正的复制品从来就不是那只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