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一年没上班明年还可请假!黄国昌呛辞职

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日审查“政务人员法草案”,民众党党团总召黄国昌质询时指出,“监察院长”陈菊为何可以持续请假?“考试院”“铨叙部长”施能杰表示,休假请完以后,两年以内可以请到一年假期,目前还没满一年,个案情况还要实际再去了解。

“监察院”人事室主任刘佳慧回应,还要将其它假别都放进去,都是按照规则来请假。明年(2026)仍会重新计算当年度的事假、病假与休假。

黄国昌认为,政务官若因病无法执行职务超过一年,即应辞职,显示现行制度存在明显漏洞。

由于在“大罢免”时期,民进党政府动用行政资源宣传,政务官下乡宣讲。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提案要规范政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其中“因罹病无法执行职务逾六个月应予以免职”的条文,被认为是针对已经请假一年的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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