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后一天,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晓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通报指出,2013年至2024年,王晓杰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给予的礼金、消费卡;多次携家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长期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王晓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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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第三中院”微信公号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一天,2025年12月30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刚刚一审公开宣判了王晓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晓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违法所得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4年12月,被告人王晓杰利用担任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署署长、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接受相关单位或个人请托,在承接工程项目、办理工程招投标业务、处置工程违法、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63万余元。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晓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晓杰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王晓杰,男,1967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鄞县(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全日制中专,在职大学,工程硕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历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三林镇党委书记,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24年12月25日,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王晓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5年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王晓杰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5年5月23日,王晓杰被通报“双开”。经查,王晓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滥用手中权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敛财,为他人谋取利益。

王晓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晓杰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晓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2025年7月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晓杰受贿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晓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晓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另外,上海市纪委监委此次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还包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静安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肖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长宁区环境监测站原党支部书记、副站长何振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不正确履职等问题;以及上海淮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委员、执行董事、总经理刘鸣不正确履职,公车私用等问题。

上海市纪委监委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以身作则推进移风易俗,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以铁规矩锻造好作风。

来源:海运仓内参综合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