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1月2日深夜至1月3日凌晨,网红司晓迪突然在社交平台连续爆料与鹿晗、范丞丞、林更新等十余名男顶流艺人存在私密关系,引发广大关注。司晓迪自称因多名男艺人“把自己当玩物”导致自己患上严重抑郁症,并点名林更新。
▲网红司晓迪爆料 网络截图
对此,多位明星工作室火速辟谣。
▲鹿晗工作室发文 网络截图
鹿晗工作室发文:昨夜今晨,针对豆瓣,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各大平台上对鹿晗先生私生活的大规模造谣与诽谤,我工作室已委托律师依法固定证据数十条,同时已经进入相关法律程序中。我工作室再次提醒广大网友,任何个人或组织如继续通过捏造,散布谣言等方式侵害鹿晗先生名誉,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立即停止传播不实信息,并删除已发布的相关内容。
▲林更新工作室发文 网络截图
林更新工作室发文:针对各平台不实信息已取证并委托律师处理。如 iamroosie 女士所说患有病症属实,希望她早日康复、身心健康。祝大家假期快乐!
范丞丞、檀健次、周奇等明星工作室纷纷发文辟谣。
▲范丞丞和檀健次工作室发文 网络截图
网红司晓迪的行为如属造谣,她的行为是否违法?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1月3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付建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网红捏造虚假事实,在网络上散步导致相关人员社会评价降低有可能损害其名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明星可以要求平台删除或者下架对方的侵权帖子,如果平台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的,对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网红需要承担停止侵权、删除帖子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这种情况还可以构成诽谤罪。
如果网红爆料内容真实且未严重侵害隐私时,属合法行使言论自由与监督权,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潇湘晨报记者朱天翔 武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