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广大居民,总以为到达60岁时如果缴费年限不够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不足的年限,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同时也为了所有正常坚持缴费人员的公平,未来养老保险允许补缴的大门会逐渐关闭,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事实,而且这种做法已经从2026年1月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始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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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从2026年1月开始,当地城乡居民如果在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不再允许直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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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四条白纸黑字地清楚地记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以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如果在满6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再允许直接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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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何处理,有两种方法选择:一是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选择这种方法,意味着无论任何时候都将无法领取养老金了,当然,养老保险终止,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会退还给本人。虽然终止养老保险是一种选择方法,但是不建议参保人员这样做,毕竟这关系到养老,关系到老年收入,一旦退出,未来的养老可能就没有保障了,会让老年生活变得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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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继续缴费。可继续逐年缴费5年,在65岁时,如果缴费年限还是不满15年,允许一次性补缴到15年。比如海南某参保居民,在2026年满60岁时,缴费年限只有12年,如果该居民想在2026年一次性补缴3年达到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从政策上已经不允许了,也行不通了,该居民只能逐年缴费,到63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此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某居民在2026年60岁时缴费年限只有9年,距离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还差6年,也只能逐年缴费,继续缴费5年,到65岁时交了14年,还差1年才能满15年,此时剩下的这1年允许在65岁一次性补缴,也就是说补缴后可以在65岁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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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早在海南之前,广东省从2020年就已经开始限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比海南限制一次性补缴早了5年。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四章待遇享受的相关规定,如果参保居民在60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不领取基础养老金,逐年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到领完为止,或者直接终止参保关系,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领取。如果参保居民希望继续缴费,可以申请逐年缴费,如果到65岁累计缴费年限还不够15年,剩余缴费年限才允许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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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

通过以上两个省份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政策,提醒所有参保居民不要随意中断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而且要及早参保缴费,因为未来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政策是收紧的,提前缴够15年,不影响满60岁退休是大家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不要坐等60岁时通过一次性补缴政策来达到退休的目的。海南和广东的做法已经证明,60岁时缴费年限不够15年,想直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办理退休是有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