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化工厂老板杨某,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竟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开起黑作坊!当事人杨某作为东莞某化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于2022年4月通过他人介绍,在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某村果园内私自建起天那水生产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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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利益,杨某拉拢合伙人张某共同参与,以每桶190元的价格加工有机废液。他们购置设备、挖掘土坑,在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化工废液。2022年4月22日凌晨,该窝点被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查处,现场查获有机废渣80.47吨,经鉴定均属危险废物。经核定,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达83万余元。

惠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张霞指出,杨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共计16.2吨,并将产生的废渣直接倾倒在果园坑中,造成严重污染,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并严重污染环境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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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杨某虽认罪认罚并支付1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及罚金五千元,但其提出上诉。最终,中级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改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提醒,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守环保底线,任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牟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素材来源:惠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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