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就写过一篇万科的文章,就是关于万科高管是怎么通过金融的手段,把公司资产转移到个人口袋的,感兴趣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今天我再深入聊聊万科,以及我对公司上层高管的一些理解。我之前在上市公司当过董事长助理,接触过一些公司最上层的高管。如果回过头来再看万科,感觉其中的商业逻辑其实是一样的。
2018年万科第一个喊出“活下去”,这是颇有远见的遇见到未来房地产即将面临巨大的下行风险,但是喊出活下去的万科,后面是不是开始逐步收缩,围积现金准备过冬呢?
不是,恰恰相反,在2018年之后万科开始疯狂拿地。2019年万科拿地金额高达1500亿,全国排名第二。2020年万科拿地金额达到2000亿,全国排名第一。2021年万科拿地金额再次创下新高,高达2500亿,全国排名第一。
也就是说,虽然万科第一个喊出“活下去”,但是实际动作却在疯狂加杠杆拿地,三年拿地超过6000亿。早早意识到风险的万科实际行动根本就没有任何风控意识,还一直在给自己上杠杆。
更诡异的是,万科这三年拿的土地仅有11%是一线城市,其余89%都是二线以及三四线城市,其中三四线城市占比最大。
正是因为万科在三四线城市拿了太多的土地,所以,遇到房地产下行阶段,万科的销售状况就非常不理想。
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6亿平米,同比下滑14%,销售金额8.5万亿,同比下滑19%。而万科呢?销售面积下滑26.6%,销售金额下滑34.6%。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早在2018年就意识到房地产未来下行风险的万科,偏偏在后面的几年中不但不收缩,反而拼命拿地,连三四线城市这样风险极大的土地也不放过,以至于为今天的困境埋下巨大隐患呢?
原因无它,治理结构的缺陷。
万科的实控人大股东是深圳国资委,但这个实控人却并不参与公司经营,负责公司经营的都是一帮职业经理人。
职业经理人的利益诉求与老板是不一样的。
站在资本所有者的立场,经营要考虑的就是风险与收益,会在风险与收益中寻求平衡点。
但是职业经理人不一样,职业经理人不用承担风险。职业经理人的诉求就是只要多拿地,就能多做项目。项目一开工,土石方、建筑工程、建筑材料采购、园林景观等等都是巨大利益,都有巨大的寻租空间,至于房子未来能否卖出去,项目本身的风险,那反而是次要的。
这就是万科一边喊着活下去,一边拼命拿地,连三四线城市的土地都不放过的根本原因。原因无它,利益使然。
年轻时候,我还有点书生意气,遇到大一点的公司多多少少都有点家族企业的味道,重要岗位都有老板亲戚的影子,较大的事情老板总是亲力亲为。当时对此很是不屑一顾,觉得这样的治理结构太落后,不符合现代化企业的治理标准。
我甚至还跟我富二代朋友聊起,之后中国很快面临的富二代接班问题。他对此非常悲观,我说可以学习国外的职业经纪人制度,他告诉我说国内外的职业经纪人操守是不一样的,法制法规都不同。
当时我还不太理解其中的深意,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慢慢才悟道这样的治理结构存在即是合理的。
把公司的治理赌在职业经理人操守上实在是风险巨大的事情。
现在回头来看,当年王石为什么拼了老命也要狙击姚老板入主万科?
原因无它,没有实控人的万科对于职业经理人太爽了,一旦有实控人入住万科,这帮职业经理人还能如此快活?
在房地产行业风光时期,万科这种模式还能糊弄一下。一旦房地产下行,潮水退去后万科才现出原形——所谓的房地产优等生,在没有实控人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万科比大多数民营企业都不堪。
现在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境外美元债暴跌,投资者将万科视为下一个恒大的逻辑:
其1,别说现在房地产还没企稳,就算是企稳也是大城市房地产市场能企稳,万科持有的三四线城市资产还将面临漫长的寒冬。
其2,万科这种实控人不管,全靠职业经理人运营的模式,很难想象能带领万科走出寒冬。企业遇到困境不可怕,只要老板不气馁,想尽各种办法,总有希望带领企业走出困境。问题万科现在经营者不是老板啊,职业经理人遇到企业遇到困境,首先想到的大体就是趁着最后的机会再捞一把走人。
万科这种前景不仅仅是境外美元债投资者已经看明白了,万科的实控人大股东也应该是看明白了,所以万科的美元债才会提前暴跌(比万科真正暴雷要早半年)。这件事说明,境外投资者在接近一年前,就几乎笃定深圳国资委未来不大可能再拿出真金白银来救万科了。
现在要拯救万科唯一的办法就是公司实控人入驻万科,将万科管理团队全部换掉。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因为这样干首先会遇到万科现有团队的剧烈反弹,更为重要的是,万科现在就是一个烂摊子,站在国资委的立场,没有谁愿意接这个烂摊子。
很多人以为万科暴雷是天灾,是房地产行业下行所不能避免的。
但就连我和其他一些房地产博主都能在2020年左右看到房地产的风险,万科高管能看不到?
2018年就喊出要活下去的万科,其实完全有机会避免这轮地产下行周期的,至少活下去没有问题。
但是当集体利益跟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果没有有效的法规约束,正常人都会选择个人利益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