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万绿清风网消息:经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纪委监委对东源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维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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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陈维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非法侵吞国有土地和公共财物;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维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源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维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万绿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