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公安厅联合通报2026年第1期5起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例,随后将陆续通报其他案例。
2025年以来,山东省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重拳出击,行刑衔接,从严从实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362人,行政处罚187起,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向社会陆续通报违法违规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说法,持续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2026年第1期5起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
一、刘某军、王某强等串通投标案。2020年下半年,泰安市某医院对某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刘某军与招标方相互串通,并伙同王某强(另案处理)等人实施串通投标行为,最终该项目由济南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3282万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2025年11月26日,刘某军犯串通投标罪被东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处罚金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9.63万元。王某强等6人的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串通投标案。2022年下半年,东明县某高标准农田肥料项目招标,犯罪嫌疑人尹某通过其实控的山东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同时使用其实际控制的山东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对10标段、11标段项目进行围标,并通过徐某、朱某为围标企业制作投标文件。最终,其实际控制的两家企业分别中标上述两个标段,中标金额598万元。此后,尹某又使用相同手段,对某高标准农田12标段项目实施围标,涉案金额69万余元。
处理结果:2025年5月17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尹某,6月23日,尹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案。2023年上半年,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山东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无资质的自然人刘某、马某签订挂靠协议,协议约定由二人以该公司名义承接济南某交通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公司按照工程结算金额的1%收取管理费,共收取7.57万元。
处理结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2025年7月29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给予涉事单位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57万元,罚款22.72万元。
四、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标案。2024年上半年,青岛西海岸某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公司无锡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某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同一联系人吴某某参与投标活动,经核查,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2025年11月21日,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无锡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处4.5万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2730.42元罚款;对江苏某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3.7万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1896.13元罚款。
五、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标案。2025年下半年,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某数据应用中心9#、10#、11#、地下车库、辅助用房方案初步设计及零碳绿建咨询服务项目”疑似围标串标的问题线索,经核查,山东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两份投标文件Mac地址一致,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2025年9月29日,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两家涉案公司及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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