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错位到利益链条的“塌方样本”
“权力一旦错位,信仰就会让位于迷信,公权就会沦为私器。”
2026年1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贵州省委原常委、毕节市委原书记吴胜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短短百字,却浓缩了一名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从“农技站技术员”到“地方大员”再到“阶下囚”的33年仕途断崖。循着官方通报、庭审笔录与巡视反馈,一条“权力—迷信—利益”三角循环链逐渐浮出水面,成为观察“一把手”腐败迭代升级的鲜活标本。
一、从“农技站”到“火山口”:33年仕途的两次惊险跳跃
1988年,22岁的吴胜华走出贵州农学院,分配到黔南州罗甸县农技站。彼时的他,常年蹲在稻田里记录稻穗长度,被老乡唤作“小吴老师”。15年间,他从技术员一路干到罗甸县委副书记,完成第一次跳跃;2007年升任黔南州副州长,2016年接任州长,2022年跻身省委常委并兼任毕节市委书记,完成第二次跳跃。
两次跳跃,恰踩在了贵州“加速赶超”的鼓点上:黔南州“三都水书楼”“独山大学城”等形象工程大干快上;毕节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负债前行。鼓点越急,权力越集中,监督越缺位,吴胜华的“安全边界”也随之一点点后撤,直至退无可退。
二、案例一:水司楼里的“风水”——当政绩工程遇上迷信活动
官方通报首次披露:吴胜华“搞迷信活动”。
时间回到2017年10月,三都县“水司楼”因资金断裂烂尾,却意外成为“网红”烂尾楼。鲜有人知,楼体封顶当天,吴胜华曾带着“风水师”深夜潜入工地,绕楼三圈、焚香撒米,并在楼心埋下一只铜葫芦,寓意“锁水聚财”。这一幕,被写进巡视组的“立行立改”清单,成为其“不信马列信鬼神”的注脚。
更具象的细节藏在判决书中:为让“风水”成真,吴胜华授意财政局违规出借2.6亿元财政专户资金,继续给水司楼“输血”,并签批文件将县属某国有矿权评估价压低1.8亿元,转让给“风水师”背后的深圳某公司。公司转手即抵押融资4亿元,其中3000万元以“咨询费”名义回流至吴胜华亲属账户。
“迷信”与“利益”就这样被政绩工程焊接在一起:楼越建越高,债越滚越大,信仰的阵地却越来越空。
三、案例二:矿山审批“周五特快”——48小时完成1.2亿元“秒批”
吴胜华主政黔南期间,州政府办公厅内部有一个不成文的“周五特快”:每周五下午,州政府大楼7楼小会议室临时封闭,矿老板带着档案袋排队,48小时内就能拿到州长签批的“路条”。
2020年3月,福泉市某磷矿申请扩界开采。企业实际控制人林某周五15时递件,周日20时即拿到批文,并于当晚在贵阳某私人会所将装有200万元现金的纸箱塞进吴胜华车尾箱。判决书显示,该矿扩界后新增储量价值12亿元,而州政府应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仅按“旧储量”标准缴纳,国家损失1.2亿元。
“周五特快”之所以畅通无阻,是因为吴胜华把州长办公会“搬”到了自己的小圈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关键处室负责人提前被“打招呼”,凡遇“特快”议题,集体讨论环节一律“只点头、不发言”。权力高度集中,程序高度简化,国家利益自然让位于个人私利。
四、案例三:市委大院的“影子股东”——以妻妹之名持股千万
2022年调任毕节后,吴胜华一度“收敛”,对外展示“素食、简居、读书”形象。然而,真正的交易转移到了更隐蔽的“影子”层面。
毕节市某区要建设30万吨粮食物流园,总投资8亿元。吴胜华妻妹赵某以“技术顾问”名义代持15%干股,对应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际分文未出。项目招标阶段,吴胜华三次在市委大院“偶遇”评标专家,闲聊中“随口”提及“粮安工程事关全省考核”,专家心领神会,最终让指定公司高分中标。
判决认定,该干股对应分红及转让收益共计2680万元,全部通过赵某账户洗白,再流向吴胜华夫妇实际控制的北京某投资公司。
“影子股东”模式把“权钱交易”拆分为“权—股—钱”三步:权力入股、时间换空间、上市变现,既躲过了“红包”监控,也避开了“现金”风险,成为其后期腐败的“标准动作”。
五、案例四:中央巡视组进驻前夜的“最后一场牌”
2025年7月18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进驻贵州。当天上午,吴胜华还端坐省委常委会主席台;72小时后,他在贵阳家中被带走。
据官方披露,7月20日晚,吴胜华约了几名“老下级”在私人会所打“最后一场牌”。牌局结束,他把一封装有30张借条的大信封交给其中一人,嘱咐“按借条金额分批退钱,就说是借款利息”。这些借条金额总计4600万元,全部是此前以“过年红包”“子女学费”名义收受的赃款。
“对抗组织审查”由此坐实:他想用“借条”把受贿洗成“民事借贷”,却低估了大数据穿透的能力——信封尚未拆封,反洗钱系统已锁定异常资金流,借条反而成为认定受贿金额的铁证。
六、权力失控的三重根源
1. 信仰失锚。通报连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直指其精神“总开关”锈蚀。从“风水”到“牌局”,表面看是迷信与侥幸,根子里是价值观塌方。
2. 监督失焦。州委书记、州长“一肩挑”初期,尚有专职副书记、常务副州长分权;后期借“改革”之名,他把财政、自然资源、审计等关键部门全部改为“直接向州长报告”,同级纪委难以嵌入。
3. 责任失衡。吴胜华曾长期分管脱贫攻坚,多次在大会上痛斥“蝇贪蚁腐”,却把自己排除在“关键少数”监督之外。双重标准带来心理暗示:别人不能碰的“红线”,自己可以“变通”;别人要守的“底线”,自己可以“跨越”。
七、扎心金句,留给后来人
“当风水师成为座上宾,矿山老板成为合伙人,权力就已经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是待价而沽的商品。”
“一个人把组织赋予的‘责任田’当成了‘自留地’,最终必然在‘塌方’中把自己也埋进去。”
八、结语:以案为鉴,让“不能腐”的制度更早一步
吴胜华案再次警示:腐败手段隐形变异,但“权钱交易”本质不会变;腐败链条可以拆分为“股”“币”“券”等更细的颗粒,但“权力失控”根子不会变。
防止“下一个吴胜华”,必须前移监督关口,让“一把手”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全程留痕、实时预警,用数据铁笼压缩“自由裁量”;另一方面,把“八小时外”交往纳入巡视内容,让“风水师”“牌搭子”无处遁形。
唯其如此,才能避免“烂尾”的不只是高楼,还有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才能确保贵州高原的每一座矿山、每一栋楼宇,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富矿”,而不是埋葬信仰的“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