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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多余的钱,可以给外地的家人用了。今天(9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什么是跨省共济?首先要知道,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此前,医保个人账户已实现省内共济,参保人和家人如果在同一个省份参保,就可以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给家人使用。

如今,医保个人账户正在打破地域限制。继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份部分地区试点运行后,此次新政明确,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将在全国推行。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跨省给家人使用。

例如,在异地工作的子女,可以授权父母使用自己医保账户的余额,支付在老家看病买药时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知规定,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本人也需是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渠道自愿建立或解除。一名职工可以同时与多位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位近亲属也可同时被多位家庭成员授权。当任何一方医保关系发生转移或终止等情况时,共济关系将自动解除。使用范围方面,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

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学系主任封进看来,通过跨省共济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盘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缓解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医疗保障水平不平衡现象。特别是当前许多年轻人、健康人在发达地区工作,个人账户存在不少结余,而他们在欠发达地区生活的家人则面临医疗保障水平低、日常就医用药负担高等问题。跨省共济无疑可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另一方面,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下降、缴费负担较重等现象引发社会关注。根据此次规定,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这有助于提升居民医保参保意愿,缓和部分地区居民医保收支平衡压力。此外,随着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增长,其保障力度也可能进一步提高,对广大居民医保参保人来说是一大利好。

封进指出,目前跨省共济的风险点主要在于监管。“比如上海对于使用医保在药店购药有严格规定,其他一些地区的管理则比较松,参保人可以在药店买保健品、日用品等。如果上海参保人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外地家人使用,就可能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她建议,未来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基金监管力度。

《通知》明确,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记者了解到,由于配套经办规程未公布,共济额度比例、上下限等尚未明确。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外地的家人用了!有哪些好处?》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周程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