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关于“鹦鹉学舌”年代的争吵,让廖某宇在景德镇闹市区将车速飙至129km/h,瞬间夺走了一家三口的生命,其中还有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
2026年1月9日,备受关注的“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廖某宇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一出,立即引发公众广泛讨论。许多人难以理解:为何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犯罪,被告人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01 事件回溯
惨剧发生在2024年10月2日傍晚6时30分许。当时,20岁的廖某宇驾驶一辆电动汽车,载着女性朋友孙某某行驶在景德镇市昌江大道上。
等待红绿灯时,两人因“鹦鹉何时开始学舌”这样微不足道的话题发生争执。廖某宇认为鹦鹉是五六千年前开始学舌,而孙某某认为时间更晚。这场看似无谓的争论却让廖某宇情绪失控。
在多轮等待红绿灯后,绿灯亮起时,廖某宇猛踩电门加速。车辆在限速40km/h的路段迅速加速至时速超过80公里。
02 判决与分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宇无视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明知节假日晚高峰期间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高速驾驶车辆极易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超速行驶,造成三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廖某宇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然而,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多个因素。法院认为,廖某宇在看到被害人后采取了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的避让措施,犯罪心态系间接故意,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别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
03 专业视角与公众情感
从专业法律视角看,法院的判决有其严格的法律逻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方面:前者是故意犯罪,后者是过失犯罪。
本案中,法院认定廖某宇的行为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故意危害,这已经是比交通肇事罪更为严重的定性。
在死刑适用上,中国刑法明确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同时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04 受害家庭的破碎
对于受害者家属而言,这一判决带来了新的痛苦。受害者母亲胡女士表示,从一审结束到此次宣判,她和丈夫等待了漫长的269天,对于判决结果并不认可。
胡女士回忆,事发当天,儿子一家三口开车到父母家吃饭,儿子将车停在父母小区附近后步行前往,途中遭遇横祸。受害者家庭遭受了毁灭性打击——儿子、儿媳和孙子全部遇难。
两个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这场悲剧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胡女士和丈夫都患上了抑郁症,需要每天服药。更令人心碎的是,儿媳从小由爷爷带大,在得知一家三口离世后,爷爷悲伤过度去世。
05 弥合鸿沟的可能路径
面对专业判断与公众情感之间的明显张力,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点。
从司法机关角度看,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至关重要。在此案中,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围绕案件定性、被告人主观心态认定、自首情节及量刑依据等核心问题作出回应。
从公众角度看,理解法律的专业判断逻辑同样重要。法律不是简单的“以眼还眼”,而是一套精密的权衡系统,需要考虑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悔罪表现等多重因素。
判决书墨迹已干,受害者家属胡女士和丈夫仍住在儿子的婚房里,每天靠药物缓解抑郁症的折磨。儿媳的爷爷已因悲伤过度离世。
网络上,关于“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讨论仍在继续,法律专业人士用冷静的术语分析判决依据,而普通公众则用“一家三口”、“不满周岁的婴儿”这样具象的词语表达愤慨。
司法判决书的下方,受害者家属已明确表示将申请抗诉。无论二审结果如何,这场悲剧已经永远改变了多个家庭的命运,也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留下了关于专业理性与公众情感如何协调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