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和平区 在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 及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

一、举报内容

凡发现沈阳市和平区在职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存在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1.在职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有偿教学活动。

3.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谋取利益。

4.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违规教学行为。

(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

1.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2.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3.教师利用家长资源或职务影响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

4.其他违反廉洁从教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和平区教育局在职教师师德师风问题受理电话:024-88711107 024-88711136

和平区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纪受理电话:024-88711143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邮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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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信来访: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4号和平区教育局,邮编:1100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线索清晰,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行为过程及相关证据(如图片、音视频、文字资料等)。

2.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将优先核查、及时反馈。

3.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四、处理承诺

对于收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依规进行登记、核查和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按照《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对涉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队伍纯洁性。

特此公告。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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