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日本国会于2024年10月选出,任期为四年,至2028年10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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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高市早苗正考虑解散众议院、提前大选。一般来说,在议会制(包括君主立宪制)国家,议会的提前解散,通常有以下几个原因。

1)执政党的新党魁上任,担任了首相(或总理),此种情况下,新任首相的人可能会选择解散众议院(或下议院),这样做的原因是:既可以凭借新人新气象谋求一波支持率的拉升,也可以通过此种方式寻求选民的新的授权。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风险,其结果往往是不确定的。英国前首相梅与日本前首相石破茂就是很明显的例子,这两人就赌输了。

2)首相(或总理)所在党派的支持率上升,此种情况下,提前选举的结果往往有很高的确定性。但执政党并不会总是会在支持率走高的时候选择解散众议院,只有那些对多数席位有迫切需求的执政党,才会这么做。比如,如果首相的党派,需要与其他的党派合作才能达到多数席位,亦或是,政府本来就是少数派政府。这两种情况下,首相就有很强的动力去解散议会、提前大选,以让自己可以摆脱在席位上的困境,减少对其他小党派的依赖,从而推动政策议题。高市早苗的情况,就属于这一种。

3)当议会通过了对首相(或总理)的不信任案后,首相要么自己率领内阁总辞职,要么宣布解散众议院、提前大选。为何议会不信任首相,首相却还有权解散众议院呢?不是说首相对众议院负责吗?为什么会有这种设计呢?其中的政治逻辑在哪里?简单点说,就是议会也不一定对,议会虽然不信任首相,但是选民有可能信任啊。所以首相可以将选择权交由选民,让选民重新选出新一届议会,看看新一届议会的结果会是个什么样子。

4)如果新一届议会中没有一个多数派,而且各方又无法达成联合执政的协议,因而导致内阁难产的话,那么议会也有可能会被提前解散。前几年的以色列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在议会制国家,议会通常都是可以被提前解散的(如果是两院制的议会制国家,那么上院通常是不能被解散的),以更好地应对政治变化。

2011年,英国曾经通过了一部名为《2011年议会固定任期法》的法律,将议会任期固定为五年,不能被首相提前解散,除非得到议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同意,才可以提前解散。2017年,首相特蕾莎·梅在取得下议院三分之二以上议员同意后,才解散了下议院、提前大选。

后来,鲍里斯·约翰逊首相也想提前解散议会,但是他无法得到下议院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同意。于是,在他的运作下,议会通过了一部新法律,宣布要举行提前选举。就这样,约翰逊用通过法律的方式,规定了一场新的议会选举。然而,这部新法律的生效,并没有使2011年通过的那部《议会固定任期法》失去效力。首相还是不能随心所欲地解散下议院。但到此时,《2011年议会固定任期法》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因为首相虽然不能自主宣布(形式上要取得君主同意)解散下议院,但是他可以利用在议会内的相对多数席位,从而专门制定一部规定举行提前选举的法律。

于是,在2022年,《2011年议会固定任期法》被议会废除。

英国能这样做,其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日本不一样,日本国会可以被提前解散,是写在了宪法之中的。所以,日本国会不可能制定一部《国会任期固定法》。

高市早苗如果真的选择解散众议院、提前大选,那么维新会就会比较紧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