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月17日电 (袁菡苓)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1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人接受监察调查、1人被开除公职。
如下:
乐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策鸿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乐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策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策鸿简历
王策鸿,男,汉族,1966年8月生,四川眉山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2001年7月,在乐山师范学院工作,历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1年7月至2008年9月,历任乐山市沙湾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副书记;
2008年9月至2016年4月,历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乐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16年4月至2021年1月,历任犍为县委书记,乐山市二级巡视员;
2021年1月至今,历任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席。
成都市新津区政协副主席冯卫康 接受监察调查
成都市新津区政协副主席冯卫康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成都市监委监察调查。
冯卫康简历
冯卫康,男,汉族,1964年5月生,四川崇州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 ,2006年11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
1982年8月至1994年1月,在崇庆县林业局工作;
1994年1月至2003年1月,历任崇庆县林业局副局长、崇州市林业局副局长;
2003年1月至2021年9月,历任崇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副市长、二级调研员;
2021年9月至今,任成都市新津区政协副主席。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副县级干部刘萍 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乐山市委批准,乐山市监委对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副县级干部刘萍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萍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乐山市委批准,由乐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