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1月19日发布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18:00前。
重庆市教委在起草说明中介绍,截至目前,浙江、四川、广东、湖北等省已开始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并出台相关实施指导意见。去年以来,重庆市教委共收到群众咨询、建议实施春秋假的市长信箱邮件、来电共34条。2025年11月13-14日,荣昌区率先在全区71所义务教育学校和109所幼儿园试点推行春秋假,社会面反映比较平稳。在借鉴其他省市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工作经验基础上,重庆市教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初稿)》。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市教委向各区县教育部门征求意见,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市教委征求了14个市级部门意见,在两轮征求意见基础上多次讨论并采纳意见,完善文稿,最终形成《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重点明确各区县开设实施春秋假的前提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调研论证,办法是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实施,要求是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保障教学秩序。
第二部分为实施安排,重点明确时间安排原则上在5月、11月安排,每次时长建议2—3天,教学安排从每学期1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活动安排主要围绕“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实施。
第三部分为实施要求,针对春秋假可能会引发的“违规补课”“安全事故”“监护困境”等问题,重点对学校办学行为、安全教育与出行保障、做好托管服务供给提出了相关保障要求。
关于春秋假时间的问题。参考外省、市探索实施春秋假的工作经验和群众反馈意见,重庆市春秋假执行方案建议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在5月、11月各安排1次春秋假,每次时长建议2—3天。由于各区县区情、学情、气候等情况不尽相同,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经属地政府同意后决定,区内所属学校统一安排,全市不搞“一刀切”。
关于家长未能同步休假的问题。针对春秋假期间家长无力照看孩子问题,文件一方面由重庆市教委拟联合有关市级部门共同发文实施,要求推动建立职工春秋假“带薪休假”保障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实现同步休假,另一方面要求学校开放校园提供无偿托管服务,从校内、校外协同发力,校家社协同,各部门联动,共同做好看护和托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