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23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2024年9月19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文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6.09亿元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该案为党的二十大后政法系统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罪状最集中的厅级干部案件。本文所有事实均取自以下权威文本: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文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通报》(2023年12月27日);
2.《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刑初71号刑事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2024年9月27日公开);
3.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刘文新案公诉意见书》(2024年6月5日);
4. 贵州省委巡视办《关于巡视发现省政法委项目资金异常问题的专题报告》(2023年第7期)。
文中不再一一标注,读者可据上述文本复核。
一、从“笔杆子”到“总开关”:权力裂变的前夜
1970年2月,刘文新出生在黔北山区一个教师家庭,1988年考入贵州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分配到安顺地委办任秘书。因其文字功底好,被同事称为“笔杆子”。2000年,他升任安顺市委办副主任,正式迈入处级序列;2011年调任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手握维稳、司法、项目资金“三把刀”;2016年晋升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全省扫黑除恶、监狱管理、信息化建设,成为“可以打招呼、能摆平事”的“总开关”。
判决书显示,其受贿轨迹恰与职务跃升同步:2000年收受第一笔贿赂5万元,2011年突破1000万元,2016年突破1亿元,2021年达到峰值6.09亿元。权力每一次“裂变”,都伴随利益链条的指数级膨胀。
二、四宗罪画像:6.09亿背后的“生意经”
(一)“影子股东”操控监狱信息化:1.98亿元回扣落袋
2016年至2021年,刘文新主管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改造,总投资18.4亿元。他授意特定关系人——大学同学、贵州某信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成立三家“影子公司”,在无资质、无团队的情况下,通过围标串标,承揽其中11个项目。
官方披露的细节显示:
1. 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章节由王某提前草拟,再经刘文新批转给省监狱管理局“照搬照用”;
2. 评标前夜,刘文新电话“提醒”评委:“企业实力要看‘既往业绩’,不要看注册资金”;
3. 合同签订后,王某按合同额18%的比例向刘文新支付“佣金”,合计1.98亿元,资金分43笔经香港地下钱庄洗至境外,再借道澳门“购物回国”方式换成人民币现金,最终存放于刘文新贵阳家中暗格。
搜查视频显示,办案人员在其别墅地下室起获人民币现金6300万元、美元700万元,铺满整个乒乓球台。刘文新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原想干到退休攒足一个亿就收手,没想到工程像雪球,越滚越想滚。”
(二)“扫黑”变“护黑”:为涉黑组织“换帽子”获利2.3亿元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刘文新任省扫黑办主任。通报指出,他先后为以六盘水周某、毕节陈某为首的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内部预警”,帮助其以“剪除小啰啰、保下大老板”的方式“洗白”。
判决认定的核心事实:
1. 2018年8月,周某团伙因非法采矿被群众举报,刘文新将举报信拍照微信发送周某,并支招“把矿转到村合作社名下,变成扶贫项目”;
2. 2019年,陈某为感谢其“保护”,以“赞助省政法委文艺汇演”名义送来2000万元现金,刘文新让司机直接将钱运到其岳母老家空宅;
3. 二人“平安”后,按“利润对半”承诺,再送2.1亿元,由刘文新之弟刘某以“投资影视基地”名义代收。
扫黑办成了“护黑办”,群众举报材料成了“提款通知单”。
(三)“司法掮客”:干预案件收取“咨询费”1.41亿元
判决书罗列了刘文新向下级法院、检察院“打招呼”的27起案件,其中25起为经济纠纷,2起为职务犯罪。其“流程”被下属总结为“刘三点”:
1. 点案件——“这个案子影响营商环境,要慎重”;
2. 点方向——“原告背景硬,被告要吃亏,你们掌握平衡”;
3. 点人头——“具体怎么判,你们庭长向我汇报”。
每一起案件,他按争议标的比例收取“咨询费”,共计1.41亿元。最令人咋舌的是,2020年贵阳某地产纠纷标的额21亿元,他一次收取“咨询费”高达4200万元,事后还抱怨“北京大律师收费都比我高”。
(四)“家风腐败”:妻子、儿子、胞弟、妻舅齐上阵
中央纪委通报首次使用“全家腐”一词形容刘文新案。其妻吴某原为贵阳市某中学教师,后长期不上班,专职“收钱记账”;儿子在国外留学期间,账户却频繁收到贵州商人“助学金”折合人民币3200万元;胞弟刘某用“文化公司”名义洗钱1.5亿元;妻舅吴某则以其私人司机身份,驾驶一辆改装奔驰,车尾箱常年存放200万元现金,被称为“移动ATM”。
判决书披露,刘文新对家人提出“三不原则”:
1. “不签字”——不留痕迹;
2. “不拒绝”——来者不拒;
3. “不害怕”——天塌了我顶着。
家风失守,最终演变成“全家覆”。
三、从“风闻”到“铁证”:三条线索拉下“政法大佬”
1. 巡视巡察:2022年3月,贵州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政法委开展常规巡视,发现监狱信息化项目“中标率惊人一致”,5家供应商竟在同一小区办公。巡视干部用“异常数据模型”比对,锁定3名评委连续7次打分雷同,顺藤摸瓜发现“影子公司”股东王某与刘文新大学同寝。
2. 群众实名举报:2022年6月,六盘水一村民实名邮寄U盘,内录周某团伙成员酒后炫耀“省里有刘书记罩着”的视频,省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室组地”联合核查。
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政策倒逼:刘文新原秘书在填报个人事项时,因害怕隐瞒房产被处理,主动交代曾帮领导搬运现金3000万元,成为案件“破冰”口供。
2022年9月30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文新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从留置到移送司法仅用时9个月,刷新了省级政法干部案件办理纪录。
四、庭审现场:6.09亿元如何一笔笔算清
2024年6月5日,昆明中院连续开庭5天。公诉人用“时间轴+资金流+权力流”三维图表,展示刘文新如何利用15个银行账户、9家壳公司、6次跨境洗钱,将6.09亿元赃款“化整为零”。
面对铁证,他当庭表示“认全部事实、认全部罪名、认全部数额”,但仍反复辩解“有些钱是节日人情,不是权钱交易”。审判长依照“两高”最新司法解释,一句驳回:“节日问候与职务行为对价关系明确,不影响受贿认定。”
最终,法院认定:
- 受贿罪:4.89亿元(含房产折价);
- 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损失1.2亿元;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0万元;
- 洗钱罪:3000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余音:三句追问与三点警示
追问一:为什么监狱信息化这样专业性强的领域,竟由政法委书记直接拍板?
追问二:为什么“扫黑办”公章能盖在涉黑组织的“脱罪申请”上?
追问三:为什么“全家腐”持续8年,组织、同事、邻居却“集体沉默”?
警示一:权力一旦失去制衡,再“高明”的伪装也是皇帝新衣;
警示二:家风不是私事,对领导干部而言,家风塌方就是政治塌方;
警示三: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任何“保护伞”终将被连根拔起。
【结语】
刘文新案不是简单的“老虎”落马,而是一面镜子,照出政法系统“刀把子”一旦生锈,就会沦为少数人予取予求的“钱袋子”;也是一记警钟,告诫所有执法司法者:法律的天平不容私情,正义的防线不容交易。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6.09亿元的黑账已被一笔笔追缴,但净化政治生态的“总账”仍在继续。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监督的探照灯对准每一处阴影,才能让“政法”二字真正承载起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