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新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判决要点之一是:
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具有彩礼性质,可按照彩礼裁判规则予以处理。
而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达成的情况下,房、车这类资产可以视作彩礼那样进行分割给女性。
这个判决要点从发布和媒体宣传后的效果来看,确实体现了有利女性、更照顾女性的效果,很多女性表示欢迎和支持。
但是这只是短期效果,如果时间拉长之后就会发现,这种认定只会加剧女性在婚恋关系中的不利地位。
为什么一个明明怎么看都利女的指导案例,会变得对女性不利呢?
因为男人也是人,也有人类共有的基本人性,是会学习和适应环境做出改变的人,而不是一根木头。
在没有这个指导案例之前,男女之间谈论购房购车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哪怕女方的目的就是奔着车房这些大额资产去,但是只要谋划全面、表演得当,男方往往不会过于防备和敏感。
在男女双方看来,你可以说这笔资产是彩礼,也可以说不是,理由基本由女方掌握,有很大程度的解释权,看的是女方谈判、博弈能力,女方实际操作空间比较大。
但是一旦把这些资产放在台面上、明确定为彩礼,实际上是收回了女方的解释权,解释、谈判、博弈能力操作空间变小了。
而对于男方来说,一旦女方提及这些资产,男方脑子里就警铃大作——你是不是要骗婚?因为解释空间小了,很容易就触到边界引发警戒,这是本能和规律。
这将会使得本来只是正常谈婚论嫁的东西,因为触发警戒而变得难以谈论。
你说这还是对女性有利吗?
当然这也还好,麻烦的是男性会为了规避1%的风险,而提前做好应对100%的策略——
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资产,然后买房买车全部贷款。
结婚要买房买车是吧?没问题!但首付都是贷款借来的,而且贷款时间越长越好。
如果两个人正常生活其实也没有什么问题,无非就是支付一些利息;如果两个人要闹分手、离婚分割财产,那麻烦就来了——
这些表面上看起来的资产全部是负债,怎么分割?
车子买来就跌价,房子目前这个形势很难脱手,除非大降价甩卖,都会造成大量资产损失,这怎么分?
即使法官把车、房都判给女方、债务全部判给男方也不行——
男方不还贷款就是了。
毕竟车、房所有权已经在女方手里,不还贷款,就要被拿去法拍,到时候就只能银行、法院和女方去扯。
其实在这个情况下,银行更急,这是严重的不良资产。
于是银行这帮人精们当然会想办法阻止这种情况发生,必须将资产持有/收益人与债务负担人绑定。至于会想什么办法就不好明说了,当然还有很多我根本想不到的办法。
这也是之前法院进行“情感修复”、不准予离婚的一个原因吧。
当然上面说的这些还都是相对正常的婚恋关系和纠纷,但怕就怕有的人利用这些规则牟取不正当利益。
其实以前就有不少借婚恋关系卖房、让对方背上贷款的事。
只不过当时房、车这些资产并没有明确被纳为彩礼,操作上还比较困难。现在有官方指导,操作起来更加有依据,“客户”筛选起来更加有效。
而且本来这种借婚恋关系卖房的方式,以前对男女都有用,也就是男女销售都能用。现在好了,定为彩礼,只对女性有用,只能男销售去发挥了。
我都担心出现车、房销售企业找一些帅哥进行培训,然后针对30+以上的女性实施“婚恋销售”的套路——这些销售企业只需要出借贷来的首付,就可以让女方背上贷款。
所以你看,拉长时间看,是不是对女性非常不利?
这背后的本质是责权要对等,事物是一体两面的,你不可能要只有正面的硬币。
但是如果时间拉得更长,这个指导又将会对男女双方都好。因为女方会逐渐适应男方警戒心理,男方也会逐渐识别女方的动机,双方婚恋博弈会进入一个新阶段——有什么东西摆开来说,都放在明面上,这种情况下妄图通过婚恋谋夺他人财产的行为将会被市场淘汰,而对真心诚意过日子、谈婚论嫁的男女来说,影响不大。因此这个指导案例整体有利于婚恋关系改善,是好事。
而即使从短期来看,这个指导案例一方面很多女性支持,也可能会促进房贷、车贷增量,也是好事。
总的来说,皆大欢喜,大家应当理解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