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百集团发布公告称,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员工邵某某处心积虑,发现并利用供应商结算系统漏洞,针对生鲜非标品采购与结算的特殊性,通过虚假勾对验收单据、伪造审批人签字、虚增供应商等隐蔽手段,恶意侵占公司巨额资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根据《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判决如下:被告人邵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丁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左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和法院退出的赃款,依法发还被害单位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此次判决对往期年度损益不存在影响。此次判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