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八组(以下简称“考核巡查组”)进驻河北沧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巡查工作。结合河北省近年安全事故案例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巡查组聚焦渔业船舶、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化品、工贸企业五大重点领域,深挖细查各类安全隐患,不仅曝光了企业层面多项违规问题,更直指地方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突出短板,为当地安全生产工作敲响警钟。
此次巡查采取“实地核查+资料调取+现场问询”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渔港码头、输油站点等关键场所,精准排查安全风险点,一批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安全隐患被逐一揪出。
高压作业防护缺位,电力隐患风险叠加。在泰通线缆有限公司,考核巡查组随机抽查高压实验室作业人员防护装备时发现,两名电工佩戴的均为普通型安全帽,与高压作业所需的绝缘防护标准严重不符。“高压环境下一旦发生放电,普通安全帽无法抵御冲击,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巡查组专家当场指出问题核心。同时,实验室配备的验电器未按规定定期校验,车间配电柜内所有相线统一采用蓝色标识,未遵循行业颜色区分标准,且相间未安装隔弧板与隔离护罩,既易引发操作失误,又会在开关操作时因电弧扩散放大安全风险,多重隐患给生产安全埋下“定时炸弹”。
渔业船舶设备老化,监管机制运行不畅。巡查组先后对沧州廖家洼渔港、南排河渔港、岐口渔港等重点渔港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多艘渔船的求生消防设备存在明显老化失效问题。其中,廖家洼渔港一艘渔船左舷救生圈的可浮救生索风化严重,抗拉强度大幅下降,无法满足应急救援需求;南排河渔港某渔船机舱消防水管锈蚀破损,消防箱内未配备水柱、水雾两用型水枪,难以应对不同类型火情;岐口渔港一艘渔船的机舱灭火器未按周期完成年检,底部锈蚀痕迹明显,灭火效能存疑。此外,巡查组还发现,沧州市渔业船舶船籍港与靠泊港共管机制落实不到位,对异地作业的本籍船舶和外来靠泊船舶监管存在盲区,部分核载10人以上的渔船未建立单独名册,分类管控流于形式。
高风险区域管控疏漏,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在沧州某输油站检查时,巡查组发现多项重大安全隐患:消防监控室违规设置在原油罐区附近的消防泵房内,而该站原油罐中原油硫化氢含量较高,一旦发生泄漏风险,监控室人员安全将受到直接威胁;部分静电消除器处于故障状态,站控室未按要求配备气体型灭火器,无法应对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场景;更值得警惕的是,企业竟未将原油罐区辨识为高风险区域,风险防控缺乏针对性。
巡查组专家表示,该企业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但流于表面、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静电消除器故障、灭火器选型错误等显性问题,本质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严重不足。更令人揪心的是,巡查组调取该企业近两年监管资料后发现,当地监管部门2024年累计对其开展18次安全检查,结果均为“未发现问题隐患”,与此次巡查短时间内查出的多项隐患形成鲜明反差,暴露出地方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履职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考核巡查组当场向企业及属地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对相关企业,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操作规程,全面开展高风险区域专项风险辨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对地方监管部门,建议联合应急、消防、环保等部门开展跨领域联合执法,强化监管震慑力,同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提升其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能力,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目前,考核巡查组已将此次检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及监管问题移交属地政府,明确要求责成相关部门与企业限期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