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距离劳荣枝被执行死刑仅剩一天。这一天的南昌看守所里,没有想象中的呼天抢地,也没有歇斯底里的辩解,这位背负7条人命的女罪犯,平静地吃掉了狱警送来的最后一餐——一碗肉丝细面。
谁也没想到,这个在庭审上始终坚称“受胁迫”“没杀人”的女人,会以这样清淡的方式告别人间烟火,而24小时后,注射死刑时她极为扭曲的表情,终究暴露了内心深处的恐惧与挣扎。
时间回到1996年,彼时21岁的劳荣枝还是江西九江某学校的代课老师,有着体面的工作和清秀的容貌。可她偏偏放弃了安稳生活,跟着有犯罪前科的法子英浪迹天涯,这一去,就成了7个家庭的灭顶之灾。
从南昌到温州,从常州到合肥,四年时间里,这对亡命鸳鸯用“色诱物色目标+暴力劫财灭口”的固定模式,制造了一起又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劳荣枝的分工明确且关键:化名“陈佳”“沈凌秋”等在夜总会做陪侍,专门挑选看起来有钱的客户作为“猎物”。1996年7月,她在南昌某夜总会盯上了熊某,一个电话就将对方诱骗到出租屋。
早已埋伏好的法子英持刀现身,两人合力将熊某手脚捆绑,抢走金项链、手表和家门钥匙。
更残忍的是,法子英杀死熊某后,劳荣枝不仅跟着去熊家“认门”,还参与抢劫,眼睁睁看着法子英杀害熊某的妻子和2岁幼女,事后甚至提议“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毁灭证据。
在温州的案子里,劳荣枝故技重施,物色到同为陪侍的梁某作为目标。两人以租房为名闯入梁某住处,她用电线、布条捆绑梁某,逼对方骗来领班刘某清。
劳荣枝拿着抢来的存折取走2.5万余元后,一个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到手”,直接断送了两个女人的性命。庭审时她辩解“钱都交给法子英,自己只是暂时保管”,可这种“分工协作”的默契,早已坐实了她主犯的身份。
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合肥的“钢筋笼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诱骗殷某到租住处,和法子英一起将其关进提前定制的钢筋笼。为了逼迫殷某交钱,法子英外出骗来无辜木匠陆某,当场杀害并割下头颅威胁殷某,而劳荣枝不仅全程知情,还特意买来冰柜存放陆某的尸体。
她在勒赎字条上添加“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的威胁话语,全程参与捆绑、看管,直到法子英被抓才仓皇潜逃。
这一逃就是20年。劳荣枝用“雪莉”等化名在厦门过着光鲜生活,逛街、美甲、打卡网红店,仿佛那些鲜血淋漓的过往从未发生。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2019年11月28日,她在一家商场被抓获归案。
面对警方讯问,她始终扮演着“受害者”角色,一会儿说“受法子英胁迫,害怕他报复家人”,一会儿强调“当年不满22岁,一时糊涂”,把自己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净。
庭审现场更是荒诞。她否认参与杀人,说南昌案是“熊某主动联系她”,温州案是“被法子英打骂控制”,合肥案则“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可当检察官出示她签字确认的供述、证人证言和现场勘查报告时,这些辩解都不堪一击。
法院查明,四年间她积极参与物色目标、捆绑被害人、抢劫财物、购买作案工具,每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所谓“胁迫”纯属无稽之谈,她就是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主犯。
从一审死刑到二审维持原判,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劳荣枝的上诉理由被全部驳回。法律给了她充分的辩护权,她委托了律师,会见了近亲属,也向被害人亲属表达了歉意,但这一切都无法抵消她犯下的滔天罪行。
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裁定写得明明白白:她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临刑前一天,看守所满足了她吃肉丝细面的要求。或许这碗面是她对人间最后的留恋,或许是想以“平静”的姿态落幕。
但当2023年12月18日上午,注射死刑的药物推入体内时,她故作镇定的面具彻底破碎,表情极为扭曲,那种发自内心的恐惧,与她庭审时的从容淡定形成鲜明对比。这一刻,她终于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7条人命,20年逃亡,一碗肉丝细面,一场迟来的死刑。劳荣枝的案例再次证明,无论伪装得多好、潜逃多久,罪恶终究会被揭穿,正义终将得到伸张。
法律不会因为任何借口轻饶恶行,这既是对被害人的告慰,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