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中管干部”具体指的是“列入中央管理干部序列的人员”,即由中央直接管理、任免,且人事档案也是由中组部保管。一般而言,副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干部必然是属于“中管干部”,但是根据工作需要,有一部分正厅局级的干部也会列入中央管理的干部序列,简称“中管正厅级”。
而且伴随着部分正厅级岗位的职权、重要性、影响力在不断突出,中央也随之将这些岗位人员的管理权限上移至中组部,于是“中管正厅级”干部的范围近些年来在逐渐扩大。那么,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我国目前都有哪些中管正厅(局)级干部,帮助大家有个清楚的认识。
实际上,概括来看,我国常见的中管正厅(局)级干部主要分为八大类:
一、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中的厅局级干部:厅局级干部很常见,但是能够入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的厅局级干部却不多,这类干部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待遇,已经超越了省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范畴,因此其管理权限必须上移至中组部。相应的,也正因如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负责直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的厅局级干部。
二、国家部委的部长助理或是入选党委委员的其他领导干部:在我国,诸如公安部、外交部、商务部等部委会设立部长助理一职,虽然“部长助理”这个职务的级别是正厅局级,但却入选部党委委员(党组成员),系单位领导之一。因此,国家部委的部长助理也是由中组部管理任免,列入中央管理干部序列。
此外,诸如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主任虽为正厅级(授予“一级关务监督”衔、而非副部级的“海关副总监”衔),但同时入选海关总署党委委员,所以也是由中组部管理。类似的,还有担任最高法下设职能庭(如民事审判第一庭、立案庭等)庭长但同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干部(副部级专职委员除外),也是属于“中管正厅级”。
三、副部级国家局的副职(涉及17个由国务院部委管理且拥有实体工作机构的国家局和5个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国家局),这22个副部级国家局已经列入国务院组织机构序列,相应的领导班子成员由中组部统一管理、任免、考核,其中国家局局长系标准的副省部级干部,而国家局的副职则是属于“中管正厅级”干部。
四、外界俗称“副部级央企”的领导副职:实际上,央企本身已经没有行政级别了,但央企班子的领导成员个人是具备行政级别的,其中位列国资委央企名录第1至第54位的央企称作“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为副部级干部,其他副职系正厅级。而既然是中央直接管理了,所以这类央企的副职也是属于“中管正厅级”、列入中央管理干部序列。相应的,在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央企中有20家也是由中央直接管理(即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以及15家中央金融企业、2家文化央企),这20家央企的副职领导也是“中管正厅级”干部。
五、31所“中管高校”的副职:2021年,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等在内的31所中央直接管理高校副职的任免权限也上移到了中组部,成为了“中管厅(局)级”干部。值得一提的是,31所“中管高校”的副职并不一定都是正厅局级,也有可能是副厅局级。
六、省级纪委监委、中管企业纪委的副职(即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早在2015年4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门为主。如此一来,省级纪委监委、中管企业纪委的副职自然就成为了“中管正厅级”干部。
七、部分副部级单位的副职是“中管正厅级”干部,比如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中国地震局副局长等等,但是并非所有副部级单位的副职都是属于“中管正厅”,例如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副职就是由水利部管理、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副职则是由农业农村部管理等等。
八、群团机关中未担任副职的党组成员以及副部级群团的副职:这类干部的数量其实有很多、也很普遍,而且需要强调的是,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一般也都是中管正厅局级(但第一书记、常务书记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