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因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对个别贷款品种部分免息、置换类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没合计611.86951万元。
同时,时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消费金融部总经理姜炜、上海长宁支行副行长朱牧、上海新区支行副行长曹沛均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交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副行长富宇、上海嘉定支行副行长张剑忠、上海奉贤支行副行长刘燕、上海市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王健、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助理兼大客户五部总经理助理丁逸等5人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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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