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村里要修一条连接省道的水泥路,这是造福子孙的大好事。
村委会号召村民集资,原则是“谁受益,谁出资”,按照在村的户籍人口和承包地面积来摊派。
我家在村里有户口,有老宅和一点田地,算下来需要出800元。
父亲在家族群里说了这事,我们都支持,立刻把钱转了过去。
本以为这事就结了。没想到过了两天,村支书和几位德高望重的族老,竟然亲自登门,找到了我父亲。寒暄过后,话入了正题。
村支书笑着说:“老哥,你们家王浩,在深圳是大老板,有出息,给咱们村争了光。这次修路,是全村的大事,也是你们家光宗耀祖的好机会。按户口摊派的那是基本数,像王浩这样在外面发展得好的,是不是应该多出点力,带个头?比如,捐个五千一万的,我们把他名字刻在功德碑最前面,多风光!”
父亲是个老实人,一听这话,脸涨红了,既觉得好像有点道理,又觉得哪里不对,只好含糊地说:“这个……我得问问孩子。”
父亲打电话给我,语气为难地转达了村里的“期望”。
我一听就火了:“爸,修路集资,按规矩摊派,我们一分不少。凭什么要我多出?就因为在深圳?我赚的每一分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我在深圳的房贷、孩子的学费、公司的开销,村里人知道吗?功德碑?我不需要那个虚名!这不是‘带头’,这是道德绑架!”
父亲被我说的哑口无言,但能听出他压力很大,怕在村里得罪人,坏了名声。
最后,我强压着火气,为了不让父亲难做,同意“自愿”再多捐2000元,但明确表示:这是最后一次,并且坚决拒绝把名字刻在什么显眼位置。村支书那边似乎还不甚满意,但总算没再说什么。
钱汇过去了,我心里却堵得慌。
我热爱家乡,愿意为家乡建设出力,但这种“杀富济贫”式、基于“你混得好就该多出”的逻辑,让人非常不适。它把游子的桑梓之情,变成了一场可以讨价还价的交易,甚至是一种新型的“摊派”。仿佛我们这些离开家乡的人,对故乡永远欠着一笔还不清的“人情债”和“经济债”,但凡家乡有事,我们就应该无条件地、超出常规地“反哺”。
这种沉重的“期望”,有时比明码标价的摊派,更让人感到窒息和疏离。
你的家乡进行公益建设(修路、建校、路灯、健身器材等)时,会对在外‘混得好’的乡亲提出额外的捐款期望吗?你怎么看待这种‘能者多劳’式的道德绑架?游子该如何理性、适度地回馈家乡,又不至于被‘掏空’或心生怨怼?如果是你,最后会多捐2000元吗?友友,欢迎评论区分享你的见解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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