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3043期 养老金专题】
有个副高女教师问,她是1968年10月出生,正在“延退”路上,现在想在58岁时退休。因为当初与单位签订延退协议时有一条是“如果新政策出来,按新政策退。”
现在新政策出来了,按照副高女教师退休新政策,1968年10月出生,应延迟12个月,61岁正点退;
同时,还可享受弹性提前退休政策——往前弹最多不超过3年,61-3不正好是58岁退休吗?
可单位说,提前退休只能在60,不能弹到58。
这是为什么呢?我该怎样去沟通?
对于这位副高女教师的问题,平湖一柱就可以明确回答:单位没有错,按照新政策,过渡期内,副高女教师,原则上58至60周岁之间,没有“退点”。
首先,关于正点退年龄是61周岁问题。按照最新规定,副高女教师法定退休年龄,从2025年1月1日起,也是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渐延至63周岁。
过渡期内,法定退休年龄就是60+延迟月数。
1968年10月出生的副高女教师,应延迟12个月,正好到61周岁正点退休,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其次,关于弹性提前退休问题。新退休政策中的弹性提前退休,是指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坐标,可以向前弹,但最多不超过3年。可是,在这个规定前面,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副高女教师的原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所谓“最多不超过3年”,是以法定年龄为坐标的最大值,即,过渡期结束、2040年1月1日后,用新法定退休年龄为63-3=60。
所以过渡期内,提前退休“最多不超过3年”,不能断章取义,所谓“正点退休年龄减3”是不能突破“60周岁”这个大前提的,所以过渡期内应执行“61-3=60”而非是“61-3=58”。。
否则的话,就不是“在原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延迟退休”,而是比原法退休年龄“更小”了,走向了延迟退休新政初心的反面(哈哈),有违新政初衷了。
【副高女教师55+申请退休,养老金测算案例】
坐标:东部省份,职业:教师,性别:女,职称:副高七级,2021年12月聘任。
出生年月:1970年10月,参工时间:1990年7月,
延迟3个月、55岁3个月退休,到2026年1月申请退休。
现月缴保费796.37元。个人账户养老金78877,职业年金约118315.5元。
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9月-1990年7月
=24年3个月,即24.25年。
55+、50岁3个月、2026年1月申请退休,
缴费年限(55+)=2026年1月-1990年7月
= 35年7个月,即35.58年。
计发月数是168.5个月。
该省份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为1.3%。
2025年,该省份社保缴费基数是7506元;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7831元。较上年度7678提高153元,涨幅为2%,按此涨幅,2026年有望到达7987元。
该实际缴费指数假设按1.3262计算,副高七级,缴费年限35年,视同缴费指数按1.6676计算。
则平均缴费指数约为
平均缴费指数为
=(1.3262×136+1.6676×291)÷(136+291)
=1.5589
55+申请退,即55岁3个月退休待遇为
1. 基础养老金=7987×(1+1.5589)÷2×35.58×1%
=3635.91
2. 过渡性养老金=7987×1.6676×24.25×1.3%
=4198.85
3. 个人账户养老金=78877÷168.5
=468.11
4. 职业年金=118315.5÷168.5
=702.17
四项合计=3635.91+4198.85+468.11+702.17
=9005.04
而若是副高女教师1月份不退休,延迟到60+退休,退休待遇会是多少呢?我们明天再算算看。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