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该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岁)、巫某某(男,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发布后,有媒体指出,刘某系前调查记者刘虎,巫某某或为巫英蛟,系其近年来运营的自媒体账号的合作作者之一。
部分舆论认为,刘虎此次被立案,或与其此前在某公众号发表的一篇涉及四川蒲江县的监督类文章有关。该文引述一名当地商人称,其项目在前期经协议承诺推进后,又被以手续不全为由强制停工、冻结房产;相关部门多次要求将合法项目房产交由政府使用,用于建设幼儿园,却未提出购买或置换方案,并伴随强拆威胁。文章中还提及个别官员存在索股、索贿等行为。
目前案件仍在侦办阶段,警方对相关细节暂不披露,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文章所涉及的并非单纯的个人纠纷,而是营商环境、政府履约信用、公权力边界等高度公共议题。一旦此类案件进入公共讨论空间,仅以简要通报止步,显然难以回应社会关切。
在信息披露有限、事实链条尚未完整呈现的情况下,舆论场不可避免地出现两种相互对立的解读:一种认为这是依法打击诬告、整治灰色自媒体生态;另一种则担忧个案会被视作“以刑案回应监督”的信号,进而产生寒蝉效应。两种解读的并存,本身并不奇怪,其根源恰恰在于关键信息的缺位。
因此,当下最迫切的问题,并非要求公众迅速选边站队,而是对几个核心疑问作出清晰回应:刘虎所涉罪名,是否与其涉蒲江县文章存在直接关联?文章中反映的具体事实,哪些被证实,哪些存在失实?既然警方已依法认定其涉嫌相关犯罪,有关方面理应具备通过公开事实来回应质疑的底气。充分的信息披露,才是避免舆论误读、消解对立情绪的最有效路径。
将视野放宽,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高度关注,也与近年来调查记者群体的整体处境密切相关。随着媒体转型和行业生态变化,传统调查报道的空间不断收缩,一部分具备调查经验的前媒体人转向自媒体平台,借助社交媒体的传播机制,以公民身份继续介入公共事务监督,并逐渐成为舆论场中的意见节点。
这类来自民间的监督,与主流媒体的制度性监督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在现实中形成互补:前者更贴近具体个案和基层感受,后者更强调程序与规范。但不可否认的是,自媒体监督在实践中也常面临信源单一、核实能力有限的问题。刘虎此前涉蒲江县的文章,信息主要来自与事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而在新闻实践中,当事人叙述天然带有立场倾向,这正是平衡报道的重要性所在。
类似的情况并非孤例。近年来,多起发端于自媒体的公共事件,在后续调查中被发现与事实存在偏差。这并非简单的“动机不纯”,而是民间舆论监督所面临的结构性困境:其视角往往来自权力结构中相对弱势的一方,所能接触到的信息本就不对称;同时,自媒体作者既不具备采编权,也难以调动制度化采访资源。若因此要求其承担与主流媒体同等的核实责任,既不现实,也可能在客观上压缩公民监督的生存空间。
由此,也不可避免地触及一个长期存在的张力问题:所谓官员的尊严,应如何与公民监督权相协调?在实践中,或许可以回到一个相对清晰的原则——对公权力运行,应当允许更为严格乃至尖锐的审视;而对民间监督行为,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应给予更多程序耐心,而非简单以结果倒推动机。
官员的合法权益、地方营商环境的公信力、公民监督权的正当行使,看似彼此牵制,实则都依赖同一基础——法治与公开。期待当地以透明、审慎的方式推进案件处理,也希望舆论保持必要的冷静与克制。对公共事件而言,沉默无法消除疑问,只有充分公开,才能让事实本身承担起说服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