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近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悬赏公告。其中明确,针对其中一名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举报线索,若人民法院根据该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全部到位,将奖励举报者100万元。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悬赏公告。
2月4日,封面新闻从鄢陵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法院暂未接到关于该名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举报线索。
鄢陵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显示,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叫谷金刚,住址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海悦大酒店,执行案号为 (2022)豫1024执1016号,失信情况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公告下方红色字体明确写着:“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成功拘传到院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全部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回款金额的100万元。”
封面新闻联系到申请执行人陈先生,他介绍说,其与谷金刚之间属于借贷纠纷。“2013年我借给了他近2000万元,他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这笔钱当时用来购买了土地,但后来他一直以跟其他合伙人打官司为由,拖着不还钱。”
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陈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根据陈先生提供的河南省高院2021年9月10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判决谷金刚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陈先生借款本金1910万元及利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人陈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法院判决。
“谷金刚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所以我才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陈先生表示,经法院查询,谷金刚名下暂无资产可供执行,于是才请求法院挂出了这则100万元的悬赏公告。
鄢陵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100万元的奖励是在根据举报线索全部执行到位后的奖励,“100万的奖励金额是比较少见的,此次悬赏是申请执行人陈先生自己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