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夫妇
开着三无“老头乐”闯红灯
和正常行驶的轿车撞了
老两口多处骨折
索赔70多万元
最终法院判赔36万元
这个判决一出来
全网都吵翻了
核心争议就一个:
老两口自己违规在先,
获赔36万元到底合不合理?
今天(2月4日)
#老头乐闯灯被撞获赔核心是生命权优先#话题
登上热搜
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上海七旬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驾驶轿车相撞,车祸致老两口多处骨折,遂向轿车司机索赔70余万元。近期,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后座载着其丈夫黄大爷,闯红灯横穿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恰逢李小姐驾驶小轿车途经此路口,两车猛烈相撞,导致老两口受到了严重创伤,两车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沈大妈两段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七根肋骨骨折,分别被评定为九级、十级伤残。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420天;黄大爷左侧十根肋骨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240天。
经过交警认定,该起事故的发生系多方过错导致,沈大妈一方驾驶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且存在闯红灯行为,需承担主要过错,李小姐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亦承担过错。交警部门据此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沈大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1/2),李小姐承担次要责任(1/3),黄大爷承担次要责任(1/6)。
事故发生后,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沈大妈与黄大爷分别将李小姐、其所属公司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沈大妈索赔43万元,黄大爷索赔27万元,二人合计索赔超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予以采信。针对原告诉求的70余万元赔偿,法院对其中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对二期治疗相关营养费、护理费等部分诉求,结合实际伤情及恢复情况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核算,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共35万元(沈大妈21万元+黄大爷14万元);李小姐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黄大爷律师费各3000元,合计6000元。李小姐个人因系职务行为,未承担任何赔付责任。被告方合计赔付36万元。
这个判决一出
全网吵翻
有网友认为:
法院的判决没问题
@盐是甜的还是咸的:非常合理,支持法院判决,文明的体现
@还是俺laolan:在此案例中,汽车驾驶员的确有疏于观察和未及时采取规避行动的问题。
@松你的独白:路口不减速撞了赔钱,天经地义
有网友表示:
自己的安全自己负责
@蓝丝2020:自己的安全自己负责
@韬哥1978:老头乐不闯红灯一切都不会发生
@朝花夕拾4:给个两万意思意思得了
还有网友表示:
应禁止老头乐
这种车危险
@用户6347163604:禁止老头乐!这种车危险到处乱窜
@1139kk:驾驶老头乐上路是对别人的不负责
@风吹微香:老头乐就不该上路
“老头乐”闯红灯被撞获赔36万
是“和稀泥”吗?
网友们大多觉得,这就是“和稀泥”,毕竟,谁违规,谁就该承担全责,不能因为你受伤了,就不分对错。在该起事故中,老两口中的沈大妈开着“老头乐”,没上牌、没保险、没驾照,属于彻头彻尾的三无车,本身就不准上路;并且她还敢闯红灯横穿马路,这是最严重的交通违法,正是这个行为,直接导致了两车相撞,应该负全责,凭什么让正常行车的李女士赔偿?
网友的质疑听起来很有道理,这也符合普通人最基本的公平认知,但只凭朴素的认知下判断,并不一定合适。该起案例法院的判决,其实并不是没有根据,更不是和稀泥。
先看交警的责任认定,最终判定沈大妈承担50%的主要责任,李女士承担33.3%的次要责任,坐在后座的黄大爷承担16.7%的次要责任。法院就是严格按照这个责任划分,来核算赔偿数额的,并没有纵容老两口的不合理诉求。他们索赔70多万,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比如还没发生的二期治疗营养费、护理费等,法院都直接驳回了,只支持了他们实际产生的合理损失。
网友们之所以觉得判决李女士赔钱不合理,关键在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优者风险负担原则”,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只是看“谁违规”,更要看“谁能更好地规避风险”。可能很多人没听过这个原则,说白了就很简单:在交通事故里,谁的交通工具危险性更大、谁的避险能力更强,谁就要多尽一份注意义务。
具体来说,李女士开的轿车,属于机动车,速度快、重量大,一旦发生碰撞,造成的伤害肯定更大,而且李女士作为年轻驾驶员,刹车、避让的反应能力,也比开“老头乐”的七旬老人强得多。而沈大妈开的“老头乐”,虽然也属于违规机动车,但速度慢、防护差,再加上老人反应迟钝,遇到危险根本来不及避让,在事故中很容易受伤,属于相对弱势的一方。
按照这个原则,就算李女士是绿灯正常通行,也有义务谨慎观察、减速慢行,尽量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而李女士确实存在“未减速行驶”的小过错,没有完全尽到观察义务,客观上也促成了事故的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就算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部分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也是一种以“生命权优先”的社会风险共担机制。在上海这起判例中,判决让李女士一方赔偿36万,也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李女士并没有承担额外的损失。
虽然此案老俩口获得了判赔,但也给驾驶“老头乐”出行的老年人提了醒:无牌无照的“老头乐”就像是行走的隐患,如果再不遵守交通规则,指不定哪天就会陷入“车不安全、人不懂法、赔偿不起”的风险闭环。(大象新闻评论员 李长需)
对此,你怎么看?
延伸阅读
2025年2月,湖南攸县的陈某平驾车肇事致王女士3岁儿子和57岁的婆婆身亡,另一亲戚受伤。肇事司机陈某平承担事故全责。
图为视频截图
事发10多天后,肇事司机陈某平因病去世,受害方家属向车主、陈某平继承人等多方提起民事赔偿。
图为事发现场
据新京报消息,1月16日,记者从受害人家属王女士获悉,她起诉多方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已宣判。
王女士称法院认定车主无过错,车主李某某愿支付3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法院判决陈某平赔付受害方200多万元,陈某平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在遗产范围内进行赔付。
受害人家属王女士表示:我们起诉的是肇事者的家属,一个是他的女儿,一个是他的母亲,因为肇事者已经病逝了,作为遗产继承人,她们俩放弃了遗产继承,所以法院判定她们是没有赔偿责任的。在遗产范围内赔付,他仅有一栋空门面的小三层楼,是乡下的那种房子。
判决书显示,陈某平的母亲和女儿虽然放弃了遗产继承,但有必要对他的遗产进行管理,在遗产范围内对陈某平生前所欠原告的赔付款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