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6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林景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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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臻(资料图)
经查,林景臻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藏、阅看、寄递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接受他人提供的出行服务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毫无纪法底线,将信贷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景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林景臻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林景臻出生于1965年5月,长期任职中国银行,历任中国银行金融部总经理、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2018年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25年1月7日消息,林景臻辞职;2025年9月9日消息,林景臻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