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延迟退休落地实施以后,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94 号)文件,退休方式除了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进行选择外,还可以进行弹性提前退休以及弹性延迟退休的弹性选择!多种的退休方式选择之下,是退休时间不同,缴费年限的不同,退休年龄的不同更会影响退休后的待遇不同。
这里针对于弹性延迟退休,在《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中明确表示,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跟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弹性延迟退休。但是明确表示针对于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这里可以看出针对于公务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在弹性延迟退休的态度是“应当及时办理退休”,也就是到年龄必须退休,意味着并不能申请弹性延迟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就应该办理退休,通过具体的用词,“应当”体现出来具有一定强制性。
其主要目的小编觉得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上述岗位公共权力固化,降低廉政风险。同时保障队伍新陈代谢以及流动性,上述岗位均为编制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有老的人退下来才能够给予更多年轻干部向上晋升的机会。同时上述岗位不能进行弹性延迟退休也给予了延迟退休政策具体落实起到了表头带头的作用。
那么有朋友问公务员以及事业编制人员都无法进行延迟退休吗?
这里需要明确两点:
这里所谓的延迟退休是分成两种具体情况的延迟退休,第一种是相对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法定退休年龄有序渐进向后延迟,男职工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女职工按照每2个月延迟1个月,从50岁逐步延迟至55岁;女干部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岁逐步延迟至58岁。所以可以看出法定退休年龄正在有序渐进向后延迟,那么上述人员公务员以及事业编制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是可以进行延迟的,是可以按照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选择延迟退休的!这点需要明确。
那么第二点是针对于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还可以进行弹性延迟退休选择,所以针对于公务员而言是无法进行弹性延迟退休选择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那么针对于事业编制人员是否都无法弹性延迟退休呢?需要结合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而言具体分析,针对于领导岗位以及管理人员而言是无法进行弹性延迟申请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而对于事业编制非领导岗位人员,非管理岗位人员,比如说后勤岗位,技术岗位,专业教授岗位人员而言,可以进行弹性延迟退休的。其目的是部分专业技术领域人员属于岗位稀缺技术型人才,过早退休不仅人力资源浪费更是不利于人力资源转型以及后续发展,所以针对于事业编人员是否能够弹性延迟退休还需要结合退休人员实际岗位而言具体分析。
综上,针对于延迟退休而言,在法定退休年龄意义上的延迟公务员以及事业编制人员是可以按照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延迟的。但是在弹性延迟退休方面,公务员是无法进行弹性延迟申请,而事业编制人员需要结合具体岗位,针对于管理岗位以及领导岗位仍无法进行弹性延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