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案件中的三名被告人张某、李某、马某与被害人王某,案发时的年龄均为13周岁。案发前,张某了解到被害人手机里有几百元的零钱,就向李某提议杀死被害人之后平分钱款。张某提前去塑料大棚挖坑,在案发当天把被害人骗到塑料大棚,实施了杀害。张某把被害人的手机中的191元钱转出去,分了一半给被告人李某,让被告人马某砸毁被害人的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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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并非免责金牌,违法犯罪必担责,在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情况下,对张某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彰显了对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的司法方针。
来源:央视法治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