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张罚单引发资本市场广泛关注。罚单显示,一位名叫余韩的男子在5年多的时间里,操控67个账户交易一上市公司股票,违法所得超5亿,最终被罚没约10.22亿元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
一、5年操纵67个账户交易博士眼镜
被操控企业是国内眼镜零售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博士眼镜",该公司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2017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622。
经查明,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下称"账户组"),针对博士眼镜股票实施交易操纵。操纵期间累计1252个交易日,账户组参与交易的天数达837天,占比近七成。
交易数据显示,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博士眼镜约1.11亿股,金额约21.10亿元;累计竞价卖出约1.02亿股,金额约21.54亿元。
持仓方面,账户组期初持股为0股,期末持有871.41万股,日均持有超1391.33万股,占流通股的13.64%。其中1026个交易日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10%,150个交易日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超过20%,形成了明显的持股优势。
在交易活跃度上,账户组多次占据市场成交前列。
2019年6月25日至2021年5月14日,账户组在200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在132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在143个交易日有卖出成交,在77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
2021年5月17日至2024年1月2日,这一趋势持续。账户组在362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在141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在353个交易日有卖出成交,在126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8月16日,账户组在53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在12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在50个交易日有卖出成交,在15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
二、操纵手段:集中资金优势交易+账户内对倒
据调查,余韩主要通过两种核心手段操纵"博士眼镜"的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1、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简单来说就是用钱和持股量砸盘控价,其手里有大量资金和股票,在837个交易日内频繁买卖。罚单显示,有181个交易日,他账户组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的比例超过10%,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
部分时段操纵行为更为集中。2019年9月11日至27日,账户组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751.17万股,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65.08%;同期竞价买入成交近1088.40万股,占市场成交量的20.08%,其中按按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成交的部分占账户组同期买成交量的68.09%。
2022年11月1日至11日,类似操作持续。账户组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219.39万股,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65.00%;竞价买入成交近242.27万股,占市场成交量的20.02%,其中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成交201.83万股,占账户组期间买成交量的83.30%。
这种"高价抢筹"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拉高股价,制造了股票热门的假象。
2、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证券交易
第二个手段更隐蔽,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交易,俗称对倒交易。简单来讲,就是左手卖、右手买,用自己控制的A账户把股票卖给B账户,表面上看有大量成交,显得市场交易活跃,实际上股票还是在他自己手里,却能误导其他投资者以为有大资金进场,跟着买入,他再趁机高位出货。
操纵期间,账户组共有212个交易日存在此类对倒行为,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最高达到25.32%。
经过测算,余韩通过上述操纵行为累计获得违法所得约5.11亿元。
三、当事人申辩与监管复核
面对调查认定的事实,余韩提出三项申辩意见:
一是主张自身无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操纵市场的行为;
二是认为实际控制账户组的数量认定有误,他表示自己只实际控制使用9个账户,且对部分账户的控制时间较短。
三是声称其行为未对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此,证监会经复核后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原因有三:
首先,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韩存在操纵博士眼镜股票的主观意图。操纵期间,余韩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影响博士眼镜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其次,根据在案证据综合认定,操纵期间,余韩控制使用67个证券账户,非其控制期间的交易数据未纳入涉案统计。
余韩的操纵行为对博士眼镜的价量产生明显影响。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每股上涨至37.81元每股,涨幅达175.58%。要知道同期深证成指下跌了9.36%,两者偏离了184.94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如果按公司总股本2.28亿股计算,5年间,余韩通过操纵行为将一家市值30多亿元的上市公司股价推升至80多亿元。
最终,官方认定余韩并无法律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判处没收其约5.11亿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罚没合计约10.22亿元。
此外,因为情节严重,证监会对他采取"双禁"措施,即3年证券市场禁入,期间不能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监高;同时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期间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这起案件并非偶然,此事背后是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2025年证监会全年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01件,罚没款154.7亿元;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持依法从严,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和震慑力",这张10亿罚单就是开年的"当头棒喝"。
对散户来说,这起案件更是敲响了警钟,遇到股价突然大幅上涨、交易异常活跃的股票,千万别盲目跟风。像案例中这类偏离大盘、成交量忽高忽低的股票,很可能藏着操纵风险。切记股市里没有稳赚不赔的神话,更没有一夜暴富的捷径,只有不被虚假的交易假象迷惑,才能在股市里走得更稳、更远。
附:案例与数据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
中国证监会召开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