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曾是中国调查记者群体中的一员,其职业生涯与一系列引发关注的实名举报事件相关联。
在供职于《新快报》期间,刘虎通过个人实名认证的微博平台,公开举报了多名官员。其中最为人所知的是2013年7月,他举报时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指其在担任重庆万州区委书记期间,对当地一家国有企业的改制事宜处理不当,涉嫌渎职,并附上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刘虎在举报材料中称,一家净资产评估为两千余万元的国企,最终以极低的价格出售,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当时的回应是“已将此情况向领导报告”,未作进一步表态。
上述举报行为发生约一个月后,刘虎于2013年8月23日在其重庆的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证实,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以涉嫌诽谤罪对刘虎执行逮捕。此案在移送审查起诉过程中,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曾指控刘虎涉嫌诽谤、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三项罪名。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9月10日对该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经审查认为,刘虎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决定作出后,刘虎本人对媒体表示,其部分举报内容已获证实,并称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其代理律师周泽则表示,刘虎的举报行为是行使公民监督权的体现。
刘虎案从被刑事拘留到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历时超过两年,在当时引起了法律界和舆论界的广泛关注。有评论指出,此案的过程与结果,引发了关于公民监督权边界、网络举报风险以及司法程序独立的讨论。该案的结果也被部分观察者视为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对于证据标准的严格把握。
后,刘虎转为独立记者,代表作包括: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推动28年悬案侦破,促成凶手高承勇落网;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案:揭露其贪腐行为,致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四川绵阳曾建斌案:质疑“涉黑”定性,2025年获四川省高院“去黑”平反。
也因此,刘虎被业内称为“中国最敢于仗义执言的媒体人”,推动司法进步(如云南张满冤案平反);2015年入选“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