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陆配“立委”李贞秀的所谓“除籍问题”持续延烧。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7日报道,有网络平台针对“你认为陆配李贞秀适合担任不分区‘立委’吗?”进行网络投票,结果显示,高达74%的网民表示“适合,依法在台设户籍满10年就有岛内参政权,不应刻意被放上标签”。
李贞秀是岛内首位陆配“立委”,2月3日正式宣誓就职。但民进党当局以她无法“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借口,质疑其违反所谓“国籍法”相关规定。台“行政院长”卓荣泰5日声称,一切依“国籍法”的标准来完成认定。台“内政部长”刘世芳声称,“内政部”没有收到李贞秀“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的复印件,理论上李可能没有完成全部的就职手续。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称,陆配参政权是规范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之中,但陆配若选上公职,则规范在“国籍法”之中。8日,民进党“中国部”又声称,“公职不得有双重国籍,没有模糊空间”。
对于李贞秀的“除籍问题”,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日前表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根本不存在所谓“放弃国籍”问题。陈斌华批评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立场,赤裸裸贩卖“两国论”,不断进行谋“独”挑衅,煽动对立对抗,制造“绿色恐怖”恐吓打压政治异己,迫害欺凌陆配群体,种种滥权妄为、与民为敌的恶行已遭到越来越多台湾民众的强烈反对。
台湾《中国时报》8日称,就法理而言,陆配参政权应适用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不是生搬硬套“国籍法”。且“两岸同属一国,大陆不是外国”长期以来都是法律常识。既然大陆人和台湾人都是本国人,何来放弃国籍一说?文章称,一些绿营政客冠冕堂皇拿“国籍法”说事,殊不知无论诉诸法理还是情理,追杀李贞秀都站不住脚。(张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