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昨天正式公布,其中既有像缅北电诈这样的重大案件,也有很多关乎百姓民生、个人家庭命运的“小案”。首例确认“试管婴儿”享受工亡抚恤金案,通过情理法的交融,以司法智慧解决了科技进步带来的新型法律争议,彰显出司法裁判的人文关怀。
图为刚出生的冬冬
2019年12月12日,家住江苏淮安的印刷职工陈海亮发生工伤,不幸离世,年仅29岁。对他的妻子郭清来说,这是一个双重打击,因为此前他们夫妻正在医院做试管婴儿,已经冷冻了胚胎,按照约定,三天后就是丈夫陪妻子去做胚胎移植手术的日子。悲痛过后,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也为了这个小家庭的延续,妻子郭清毅然决定继续做胚胎移植。
图为产房
2020年5月胚胎植入母体,小生命开始孕育。次年1月,冬冬出生,他的到来给这个失去了“顶梁柱”的小家庭带来了久违的欢笑,但也带来了新的困境。
郭清说,从丈夫出事到现在,她一直失眠,没想到做一个单亲妈妈这么难。
郭清因照顾孩子无法工作
在冬冬上幼儿园之前,郭清因照顾他一直没有办法工作,家中70岁的爷爷患病需要持续用药治疗,这些开支几乎都是靠陈海亮的工亡补助金和孩子姑姑的帮扶。
图为冬冬与爷爷
作为陈海亮的儿子,冬冬能不能领取一份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郭清试着向当地社保中心递交了申请,但被社保中心拒绝了,理由是:全国尚无职工工亡后,其遗孀通过解冻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怀孕产子,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先例,现行法规、政策也无明确依据。
法院工作人员接受采访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蒋同一:本案所讨论的问题不是说那个胚胎是否享有相应的权利,现在是一个小朋友他来主张这个相关的权利。
法院执行庭庭长接受采访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斐然:在这个裁判中,我们就要考虑到要合乎法理,要合乎情理。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2004年制定施行的,距今已过去20多年,当时辅助生殖技术尚处于发展阶段。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通过胚胎移植技术于职工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是否享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况下,应回归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目的来审视这一案件。
蒋同一介绍,“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个制度设计的目的就是救济持续性供养关系中断,而可能对工亡职工的亲属造成的经济困难。
刘斐然介绍,虽然他不属于传统的“遗腹子”的概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和工亡职工是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他属于工亡职工生前需要供养的亲属范围。
法院最后认定,冬冬属于工亡职工陈海亮的“供养亲属”,判决社保中心按月支付冬冬“供养亲属抚恤金”至其18周岁时止。
冬冬姑姑陈海琴:我感觉今年的这一年是我最开心的一年,每个月的抚恤金一千多块钱,可能对常人来讲不算什么的,但是对于我们这个家庭而言,这笔抚恤金,是他们的一个生活保障,可能会使他们的生活更好,更加有动力。
如我在诉,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司法对这个不幸家庭的托举,宛如一缕穿透阴霾的暖阳,照亮前路,撑起了一家人生活的希望。
来源 | 央视新闻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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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的马先生求助@小莉帮忙,称自己做了结扎手术之后,妻子又怀孕了!
马先生求助
马先生表示,妻子已经生了三个孩子了,并且都是剖腹产。出于心疼妻子,便在2025年1月23日在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做了男性结扎手术,做完以后就按照医生的要求一个月内不同房。之后马先生去该医院复查精子,检查结果显示精子密度为0。“医生微信告诉我们无需避孕了……”
检查结果显示马先生精子密度为0
微信聊天截图
可是直到去年12月份,马先生妻子又查出来怀孕了!马先生感觉很纳闷:结扎了咋可能怀孕?”
随后,他再次前往该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其精子量正常!
马先生精子量正常
马先生直言,做结扎手术就是为了不让妻子再受伤害,但是现在孩子既然来了,妻子也愿意把他留下!但令他疑惑的是,为什么做完结扎手术还会出现这个问题,希望医生能给一个说法。
对此,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你的结扎手术确实复通了,这个问题存在,对后续问题暂无法回答,希望能进行调解处理。
记者采访医院工作人员
席军旗律师认为,在该事件中要看医院是否告知此种情形发生的风险,建议双方充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求助人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明确医院责任后再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