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凌晨,在福州北二环高架桥上,赵某某被一辆轿车撞倒后当场昏迷,司机谢某某立即报警,还在车后放置了三角警示牌,就在这短短几分钟内,同在现场的李某某俯身从赵某某脖子上取走一条10克多的金项链,又从左手捋下一条12克多的金手链,全部塞进自己口袋。
第二天,李某某主动把项链交还赵家,说是在地上捡到的,想显得自己办事靠谱,赵家人当时正忙着处理其他事,没多考虑就信了这话,到了8月10日,家属发现手链还没归还,就去问李某某,他直接否认见过手链,隔了一天又改口,说在麻将机下面找到了,这才把手链交出来,其实他早就把手链藏好了,只是担心事情闹大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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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8月11日抓了李某某,法院后来判他犯了盗窃罪,而不是拾得遗失物,理由是失主赵某某还活着,现场也没清理,东西还是赵某某的,任何人都不能动,李某某认了罪,退了钱,也取得了家属谅解,所以法院判了他八个月刑期,缓刑一年执行,还罚了一万块钱。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不是他偷东西,而是他偷完还装好人,两次假装归还都是为了拖延时间、稳住家属,好给自己留退路,家属在亲人受伤时还愿意相信他说“我捡到的”,说明我们对熟人太容易心软,反而被利用了。
最近这类事情挺多,杭州有救护车停在路边,救援人员下车去救人,手机就被人顺手拿走,成都地震后安置点那里,也有人趁着混乱翻别人的包,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年底专门发布文件说明,事故现场的东西不能当成无主物处理,偷东西就是偷。
监控没拍清李某某的动作,黄金很小又很重,揣进兜里也看不出来,他大概以为没人会注意,但他忘了家属会核对清单,还会追问细节,人一说谎就得编更多谎话,最后把自己绕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