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很有看头的案子,北京男子花200万买保险,但105岁才能取本金。
听起来很荒诞,却真实发生在2024年的北京,并在2026年初由法院一锤定音:保险公司构成欺诈,合同撤销,200万元全额退还。
案件经过,李先生(化名)年过六旬,此前多次通过同一位保险业务员购买“灵活支取、五年到期”的理财型保险,收益虽不高,但胜在资金可随时周转,双方因此建立了信任。
然而,这份信任却被利用了。
2024年6月30日,在业务员“最后一天优惠”“高现价”“五年后就能领钱”等话术催促下,李先生未及细读长达百页的合同,便签下了一份名为“某长寿保险产品计划”的保单,并当场支付首期保费200万元。
在李先生心里,他以为这不过是另一份熟悉的理财产品。
直到数月后,李先生因为家人离世、自己住院休养,情绪平复后翻阅合同,他才惊觉所谓“1000万总保额”,并非可随时领取的现金;真正能动用的本金,必须等到他年满105周岁。
而按当前中国男性平均寿命约75岁计算,这笔钱几乎注定“人走财未动”。
更讽刺的是,若他在五年后退保,根据现金价值表,可能只能拿回不到已缴保费的一半;若继续持有,每年仅能领取微薄生存金,远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愤怒之下,李先生多次要求退保,均遭保险公司以“合同合法有效”“已过犹豫期”为由拒绝。无奈之下,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指出:保险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明知客户追求短期流动性,却刻意隐瞒“105岁才能领取满期金”这一核心限制条款,反而强调“灵活”“高收益”,足以使普通人产生重大误解。
这种行为已超出一般销售瑕疵,构成《民法典》第148条所规定的“欺诈”。
更重要的是,李先生在发现真相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因此,密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退还保费200万元及10元工本费。
此案之所以引人关注,不仅因金额巨大、条款离奇,更因为它直击保险行业积弊:重销售、轻告知;重佣金、轻责任。
很多上了年纪的退休人员,或者手头宽裕的高净值客户,常常因为“是熟人介绍的”“今天最后一天优惠”“名额快没了”这些话,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结果回家一看合同,才发现自己买的根本不是想要的东西。
记住啊,买保险最怕掉进两个坑:
1、“收益神话”
说什么“复利增值”“稳赚不赔”“教育金翻倍”,听着像理财神器,其实合同里写的是“演示收益”,不保底,能不能兑现全看保险公司脸色;
2、“条款盲区”
业务员只说“保障全”“随时能取”,却绝口不提:断缴会亏多少?哪些病不赔?退保只能拿回一半?105岁才能领满期金?
所以,签字前一定问清楚三件事:
1 钱到底什么时候能拿回来?
2 中途不想交了,能退多少?
3 这些承诺,合同哪一页写着?让业务员指给你看!
别不好意思较真,再熟的业务员,也不如白纸黑字靠谱。
也别被“给你的专属福利”“今天不买明天涨价”这种话催着做决定。真正的好产品,不怕你多想几天。
万一真被忽悠了,也别认栽:
保留好微信聊天、宣传单、录音、缴费记录;
先找保险公司投诉,不行就打 12378(银保监会投诉热线);
情节严重的,直接起诉,像李先生一样,法院是支持消费者的!
说到底,保险是保风险的,不是搞投资的。
要是有人把它吹成“稳赚不赔的理财产品”,那你得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