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志同志遗像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原成员,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党组原成员,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原书记、原厅长李友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2月10日13时16分在长沙逝世,享年70岁。13日上午,李友志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长沙明阳山殡仪馆举行。
李友志同志逝世后,沈晓明、毛伟明、杨正午、王克英、胡彪、吴桂英、隋忠诚、刘红兵、郭灵计等省领导和老同志以不同方式对李友志同志的逝世表示哀悼或敬送花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中央国家机关,中共湖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等机关和单位发来唁电、唁函或敬送花圈。
吴桂英等省领导和老同志参加了李友志同志遗体送别仪式。
李友志同志1956年5月出生,湖南常德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在湖南省常德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1980年8月至1986年7月先后任湖南省常德地区教委计财科科员,财政局干部、办公室副主任,财政学校副校长;1986年7月至2007年4月先后任湖南省财政厅行财处干部、副处长、处长,文教行政处处长,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湖南省省长助理、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2011年9月至2016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9年10月退休。
李友志同志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局观念强。勤学善思、开拓创新,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注重把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事业心责任感强,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密切联系群众。
李友志同志的一生,是矢志不渝的一生,是追求不息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将永远教育和激励我们。我们将永远铭记他忠诚不渝的政治本色、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勤勉务实的奋斗姿态、廉洁自律的操守品格,化悲痛为力量,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湖南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贡献力量。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编辑丨陈舒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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