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退到台湾地区后,为什么能把大陆时期一直卡壳的土改做成?这事跟大陆那会儿完全两码事。大陆时候国民党高层和地方势力跟地主绑得太紧,谁也不想动自己人利益,结果政策喊得响落实不了。

到了台湾地区,外来政权跟本地地主没多少纠葛,加上从大陆带过来的资源和铁腕执行,事情就顺了。整个过程靠政府强力推动,没第三方掺和,农民得到实惠,国民党也稳住了脚跟。

国民党在大陆也试过减租减息,陈诚早年在湖北搞过类似试点,想先降低租金让农民攒点钱,再慢慢过渡到自耕。可一到实际操作,地方军阀和党内大员立刻反对,他们很多本身就靠土地吃饭,家族势力盘根错节。

舆论压力上来,高层也顶不住,政策没几个月就黄了。说到底国民党当时代表的就是大地主和官僚资本集团,立场摆在那儿,改革等于自己革自己命,当然举步维艰。各地派系一搅和,中央命令到地方就变形,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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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陈诚出任台湾省主席,马上启动第一步三七五减租。规定佃农租金不得超过主要作物全年收获量的37.5%,以前多在五成以上。地方政府成立基层委员会监督执行,租约必须书面签订,地主不能随便撤佃。政策执行后农民负担轻了,生产劲头明显上来。

1951年进入第二步公地放领,把接收的原日本控制耕地卖给现耕农民,分十年无息还款,优先给佃农和半自耕农。1953年1月“立法院”通过耕者有其田法,4月“行政院”颁布实施条例,第三步正式落地。

地主可保留中等水田3甲或旱田6甲,超过部分由政府征收,按2.5倍全年收获量补偿,七成给土地债券,三成给水泥、纸业、农林、工矿四大公司股票。农民拿到地后十年还清就成自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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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推进中,少数地主公开阻挠或拒绝交地。当局按照当时动员戡乱时期检肃匪谍相关条例,将不参加改革的地主一律算作共产党势力,派员抓捕后依法处置。这种高压手段配合补偿措施,让政策在全岛迅速铺开。

陈诚本人兼任警备总司令,土改政令有武力做后盾,地方官员和租佃委员会每周核查执行情况,阻力基本被压下去。整个过程没有大陆时期那种派系内斗,台湾本地地主在国民党决策圈里说话不算数,排查工作又做得早,隐患扫清了。

国民党从大陆撤退时带走大量黄金储备,这些资金用来发行债券和支持股票分配,解决了补偿问题。日本殖民时期留下的清楚地籍资料,让丈量和征收有据可依,不像大陆那样乱。美援支持的农复会也提供技术指导,训练有素的大陆地政人员直接上阵。

最重要的还是生存压力,丢了大陆后国民党急需稳住台湾农村,避免共产党在乡下生根。陈诚团队早早布局,1950年后他多次担任“行政院”院长,把土改经验固定下来。结果台湾地区佃农比例从改革前超过半数降到17%左右,自耕农占比升到八成多,稻米产量1953到1968年连续16年增长,年均5.2%。

国民党靠这次改革站稳脚跟,也收获了农民基本支持。说到底这次土改是国民党痛定思痛后的自救,靠资源和决心砸出来的,顺应了当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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