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全国约10万套房屋未交付的困境,是中国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期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危机样本。这场危机不仅关乎一家千亿房企的生死,更直接牵动着数十万家庭的安居希望。
一、触目惊心的数据:十万家庭的漫长等待
根据2025年至2026年初的多方报道,阳光城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仍有约10万套已售住宅未能交付。这并非一个抽象的数字,其背后是数以百万计居民被搁置的安居梦。更为严峻的是,要完成这些“保交楼”任务,保守估计的资金缺口高达300亿元。与巨大缺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枯竭的现金流: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阳光城总负债1922.52亿元,净资产为-271.52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112%,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状态。公司自2023年8月因股价问题被强制退市,员工流失率高达80%,经营基本陷入停滞。
二、危机根源:高杠杆模式的全面反噬
阳光城的崩塌轨迹清晰勾勒了房地产旧有发展模式的致命缺陷。
1. 债务雪崩:危机于2022年初显,当年2月发生美元债利息违约,触发交叉违约条款。此后债务如滚雪球般膨胀,截至2025年底,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总额已接近660亿元。债务结构呈现境内外双线承压,涉及62家金融机构。
2. 资产僵化:公司土地储备中超过60%位于三四线城市,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基本丧失变现能力。核心资产处置步履维艰,上海总部大楼“阳光控股大厦”历经多次流拍后,最终以13.1亿元成交,但这笔资金对于近两千亿的负债而言仅是杯水车薪。
3. 治理真空:实际控制人林腾蛟长期滞留境外,负责债务重组的关键人物、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霓又曾在2025年底被监察机关留置调查(后于2026年2月结束调查复职),导致公司决策机制长期处于真空状态,重组工作难以推进。
三、“保交楼”的艰难推进:零星曙光与整体困局
在中央“保交楼、稳民生”政策框架和地方政府专班协调下,部分项目艰难复工,但整体进展缓慢且不均衡。
• 局部复工案例:广州南沙的“阳光城丽景半岛”项目是少数成功案例。该项目在政府接管后于2024年10月谈妥复工,并在2025年7月底完成了首批7栋楼的交付。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数据显示,阳光城华南区域在售项目实现了100%复工,2024年交付超3000套。长沙“阳光城·尚东湾”等项目也在推进保交楼工作。
• 普遍交付困境:对于全国十万套未交付房源而言,上述进展只是冰山一角。更多项目深陷僵局,例如湖南益阳的“北辰阳光城”项目,业主自2019年签约,苦等五年至今未能收房。昆明“阳光城·滇池半山”等项目则经历了长达一年的谈判,才艰难引入接盘方。
• 子公司破产潮:集团危机已传导至项目公司。截至2026年2月,旗下已有超过10家项目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例如,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翡丽海岸”项目)和浙江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已进入破产程序,涉及近千名购房者债权。
四、业主困境与法律盾牌:权利明确与现实骨感
等待收房的业主承受着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压力:每月房贷照常偿还,却不得不租房居住,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所幸,法律层面对购房者的保护正在强化。
1. 超级优先权确立:2025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解释明确规定,当商品房无法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时,购房者解除合同后,有权在房产变价款中优先拿回购房款。此项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银行抵押权以及其他普通债权。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法律地位发生了根本性提升。
2. 经典判例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已将江苏盐城、广东珠海等地类似案例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这些判例明确支持:因楼盘烂尾,购房者可以同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由开发商承担返还首付款、已还房贷及利息的责任,剩余贷款也由开发商偿还给银行,购房者无需继续还贷。
3. 现实执行挑战:尽管法律武器已然备好,但执行仍是难题。开发商往往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购房者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并不少见。破产清算中,资产变价后扣除各类优先债权,普通购房者能回收的比例可能很低。
五、给业主的行动指南:理性维权与主动出击
面对困境,业主不应消极等待,而应积极、理性地运用法律和政策工具。
1. 保存证据,核查协议:妥善保管购房合同、所有付款凭证、开发商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宣传资料。仔细核查已签署的任何补偿或延期协议,明确其中关于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的条款。
2. 团结集体,形成合力:单打独斗力量薄弱。应尽快成立或加入业主委员会,选举代表,建立稳定的沟通群,统一行动目标。集体维权能显著提高与政府、开发商谈判的话语权。
3. 善用法律与行政途径:
◦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若项目已进入强制执行或破产程序,可根据最高法新司法解释,起诉要求从监管账户或变价款中优先返还购房款。
◦ 提起合同解除之诉:对于长期停工、交付无望的项目,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判令开发商承担退款赔息责任。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与介入:向项目所在地的住建局、信访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要求公开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情况、项目处置方案,并督促履行“保交楼”属地责任。
4. 谨慎对待“以房抵债”与“精装改毛坯”:对于开发商提出的用其他资产抵偿或变更交付标准的方案,务必核实资产合法性与真实价值,避免陷入二次风险。所有口头承诺必须落实为书面补充协议。
六、展望:风险出清中的阵痛与希望
阳光城的案例是房地产行业从金融杠杆驱动回归居住本质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阵痛。其最终解决,依赖于法治的刚性保障、地方政府的有力担当、市场资源的有效重组以及购房者坚持不懈的理性维权。近期,部分地方国企开始通过法拍平台介入接盘,为一些项目带来了转机。同时,随着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全国性强化和“现房销售”试点的推进,行业长效机制正在构建,旨在从源头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对于十万个等待的家庭而言,前路依然坎坷,但法律已指明方向,政策也在提供支撑。唯有保持清醒、坚定行动,才能在这场关乎公平与民生的考验中,最大程度地守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