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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系AI生成,与内容无关)

作者 | 邹成效

前段时间舆论发酵的“两初中生扶老太太被索赔22万元”的新闻,有了新的进展:原告撤诉了。

2025年3月,福建莆田灵川,一名老年女子骑自行车在拐弯处自行摔倒,两名初中女生骑电动车路过,看到后短暂犹豫,最终下车上前搀扶,老人后称是被两个女生骑电动车突然出现吓到才失去平衡摔倒。

交警勘验现场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两名初中生承担次要责任

老人在住院12天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医疗费、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误工费共计22万余元。

2026年2月,其中一名女生家长郑女士在网上公开表示,孩子是纯属好心助人,却背上经济与心理双重压力,已出现严重心理阴影。

案件原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在莆田市灵川法庭开庭审理,但2月21日女孩母亲称:原告撤诉,事情妥善处理。

很多网友都欢呼雀跃,觉得这是舆论的胜利,法律的胜利,是全网一边倒的舆论给了原告巨大的压力,才导致事件没有向南京彭宇案的方向发展。

LSP觉得,这既不是舆论的胜利,更不是法律的胜利。

首先,南京彭宇案是经过法院一审判决的,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结果偏离一般朴素的预期,对此发表评论,这是对法律的监督,对司法的审视,这种舆论导致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对此予以重视和平衡,这可以称得上是法律的胜利。(事实上,法律也没有胜利,二审时双方调解结案,没有形成对案件事实明确说理的判决书是很大的遗憾,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是二审法院的“智慧”)

而莆田这起案件,既然原告手上有交警出具的对方需承担次要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凭什么不能向法院起诉?至于起诉的标的多少,那也是需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证据作出裁量的结果,驳回起诉、全部支持、部分支持都是有可能发生的结果,一审不服还有二审,用舆论去剥夺一个公民正常的民事诉讼权利,怎么也算不上是法律的胜利吧?

其次,很多网友指责老人“心坏”,我觉得不能这样认为。

现场的视频LSP也看了好几遍,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点开仔细看看。

我认为,老人在白车经过时,没有明细的方向失控,但在看到电瓶车转弯时(视频第八秒)有明显的为了避让而产生的方向失控并最终倒地。

所以说,老人认为是两名初中生导致其闪避不及倒地,也不能说是“心坏了”。

当然,这一结果是发生在两名初中生去扶了老人之后发生的,如果两名初中生不去扶老人,直接扬长而去,或许老人也就自认倒楣,不会再去让交警现场勘验并划分责任了。

当然,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也许在这个故事里,老人确实没有纠缠到两名初中生,但因为长期倒地爬不起来,最终导致心梗猝死。

那这样一个平行世界里的故事,是我们的中国家长更喜闻乐见的吗?

最后,原告撤诉倒地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大家真的清楚吗?

很多网友都一厢情愿地认为,原告是因为网络发酵后舆论太大才撤诉的。

我不这样认为。

我要是原告,注定会赢的案件,为什么要撤诉?

真金白银好几万呢(次责至少20%,也就是4-5万元),凭什么网友张张嘴就让我放弃?

舆论发酵好了,大过年的也没谁真正多关注,过了几天啥事都没了。

一个小老百姓,又不是明星,怕你什么舆论?

LSP认为,真正担心和害怕舆论发酵,并且出手让原告撤诉的,绝对不是原告本人。

这起案件的焦点,其实是在那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

目前的舆论还没有完全聚焦到这份认定书上,一旦真正进入庭审,法院不可能回避或者否定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时候无论判决被告承担多少,都会将舆论的矛头真正指向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部门。

与其那时候被动,还不如现在赶紧在开庭前做工作让老人撤诉。

可能,这才是真正让原告撤诉的原因。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更加谈不上什么法律的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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